在全球化金融浪潮中,洗錢活動日益猖獗,為了持續筑牢金融安全防線,我國《反洗錢法》在歷經十八年的實踐檢驗后,迎來重要修訂。
此次修訂將法條由37條擴展至七章62條,進行了諸多符合國際慣例、具有中國特色和亮點的修改補充,對金融機構提出了更高的合規要求,為提高反洗錢能力,有效打擊洗錢犯罪,維護國家金融秩序和人民群眾財產安全提供了更全面的法律依據,進一步完善我國的反洗錢法律體系。
本次修訂的四大亮點
擴大反洗錢的定義
將反洗錢的定義從原有的七種上游犯罪擴展到所有犯罪類型,并將法律適用范圍由預防和遏制洗錢犯罪,擴展至預防和遏制恐怖主義融資及相關違法活動,極大拓寬法律的適用范圍。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修訂草案)》第一章總則第二條
加強原有客戶身份識別力度
要求金融機構對客戶身份、交易背景和風險狀況進行盡職調查,取代和擴大了原有客戶身份識別制度的義務范圍。
特別強調金融機構應加強識別并核實代辦人身份,不得為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戶開立賬戶。
金融機構進行反洗錢客戶盡職調查的查詢范圍將明確可以擴展到公安機關、工商部門以外的其他行政機構,包括但不限于民政、稅務、移民管理、電信管理等部門,大大加強了反洗錢機構合作和信息共享能力。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修訂草案)》第三章反洗錢義務第二十六、二十九、三十一條
明確金融機構信息共享與保密義務
要求在境內外設有分支機構或控股其他金融機構的中國金融機構、金融控股公司在總部或集團層面建立統一的反洗錢制度,并明確了信息共享機制和保密義務。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修訂草案)》第三章反洗錢義務第三十五條
提高處罰力度
大幅提升對違反反洗錢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包括對金融機構及其董監高、直接責任人員的處罰;對于金融機構違規的罰款,最高甚至可吊銷營業許可;以及對于個人違規的處罰。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修訂草案)》第六章法律責任
如何避免成為洗錢“工具人”?
當前犯罪分子洗錢的手段越來越高,很多新型洗錢方式逐漸滲透到大眾的日常生活中,令人防不勝防。個人在享受美好生活的同時,該如何提高反洗錢意識呢?
一、生活購物篇
不法分子利用正常商品交易,掩蓋其洗錢的真實目的。
1、蛋糕藏錢
犯罪分子在實施非法交易時,會先向店主的個人賬戶進行轉賬,隨后利用現金花束、蛋糕藏錢等手段,將現金藏匿其中,來掩飾現金的真實來源和用途,從而達到非法轉移和藏匿現金的目的。
2、黃金“洗白”
在金店進行大量采購,讓店員誤以為自己是大客戶,結賬時聲稱自己沒有帶這么多現金,讓店主提供銀行卡信息,稱由其朋友或者公司進行支付,以達到黑錢“洗白”的目的。
3、刮刮樂
到彩票店購買大量整本的刮刮樂彩票,以顯示出對中獎的極大興趣和期待,隨后會找各種理由稱自己錢不夠,要求彩票店提供銀行卡信息,讓家人或者朋友把錢轉過來。店家銀行卡的進賬實際上是受害人轉入的被騙資金,店家的銀行卡很快會被凍結,而指定人員也無法找尋。
二、學生兼職篇
犯罪分子利用涉世未深的年輕人,進行洗錢活動。
1、跑分洗錢
犯罪分子常常打著兼職的旗號,誘導年輕人利用個人收款碼代為收取非法資金,并以此賺取傭金。他們通過借用個人銀行賬戶,將贓款“洗白”,使得非法所得變得看似合法。許多年輕人被這種看似“輕松”的賺錢方式所吸引,不自覺地參與其中,最終卻淪為犯罪分子的幫兇。
2、游戲買賣
犯罪分子先將通過犯罪活動獲取的非法資金用于購買游戲幣或游戲道具,再通過游戲平臺或第三方交易平臺,將這些游戲幣和游戲道具以低于市場價的價格進行轉賣。買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這些物品,并將款項轉入犯罪分子指定的銀行賬戶。通過這種方式,犯罪分子的贓款便被巧妙地轉換成看似合法的收入,從而掩蓋了非法資金的來源。
3、引流推廣
犯罪分子通過所謂的免費領禮品進行“吸粉引流”,以此誘導人們轉發朋友圈、拉人入群等,暗中收集公民的個人信息,進而幫助詐騙團伙推廣詐騙平臺,為其“引流”易受騙人群,從而牟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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