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清理委托貸款’事件點評
2015-01-19 09:00:00 來源: 華安基金 字號:

[事件1]


  銀監會按照“準確定位、回歸本源,限制范圍、避免套利,問題導向、嚴格設限,加強管理、規范發展”的總體思路,研究并起草了《商業銀行委托貸款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


  規定“委托人不得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和具有貸款業務資格的各類機構”。證券公司或證券資產管理公司、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四大AMC都屬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規定商業銀行應嚴禁接受下列資金發放委托貸款:一是國家規定具有特殊用途的各類專項基金;二是銀行授信資金;三是發行債券籌集的資金;四是籌集的他人資金(因此具有資金募集性質的“銀行理財資金”、“券商資產管理計劃”、“基金專戶”、“基金子公司資產管理計劃”等,也被取消了委托人資格);五是無法證明來源的資金。


  資金用途不得為以下方面:一是生產、經營或投資國家明令禁止的產品和項目;二是從事債券、期貨、金融衍生品、理財產品、股本權益等投資;三是作為注冊資本金、注冊驗資或增資擴股;四是國家明確規定的其他禁止用途。


  自發布之日起60日后施行。本辦法發布前,商業銀行已發放的存量委托貸款,按照法不溯往原則,自然到期結清。


[事件2]


  發改委副主任16日在國新辦舉行的吹風會上表示,“在經濟增速的換擋期,實現換擋而不失速。這是今年宏觀政策的一個重要內容。”


  證監會出手加強監管。特別是肖鋼在2015年證券期貨監管會議中指出,“融資融券規??焖僭鲩L,截至2014年底融資余額已超過1萬億元,交易杠桿率顯著提高,少數證券公司短借長貸問題突出,面臨較大的流動性風險隱患,個別信用交易客戶高比例持有單一擔保證券,信用風險凸顯;股價結構分化嚴重,有些股票估值過高,2014年末市盈率超過100倍的達500余家”,以及“對潛在風險較高的業務和產品要嚴格控制”。


  肖鋼在2015年證券期貨監管會議中指出 “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是2015年資本市場改革的頭等大事”。


[判斷]


  中國經濟需求仍然低迷,盡管社融有些回升。對委托貸款的清理雖然有助于整頓金融秩序降低風險,但客觀上也具有緊縮效應。加上地方債務清理帶來的財政緊縮效應,對貨幣政策刺激的客觀要求已經十分迫切。但央行對資金過度流向股市的擔憂是一個阻力。對證券融資業務的監管處罰會拓寬貨幣政策空間。近期央行已經采取了微調的動作,增加了500億再貸款額度,后續在加強監管后加大貨幣寬松力度,仍然可以期待。


  下周公布12月數據及歐央行貨幣政策,是人行的一個可能行動的時間節點。若仍無動作,下一個時間節點是2月10日公布一月份CPI和PPI數據前后。


  大的格局仍然是:改革在推進、經濟在探底、貨幣需加碼、產能在消化、地產在著陸。這個格局對股票市場仍然是友好的,但需要修正股市自身過度炒作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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