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電子直銷平臺開通“智能再平衡”基金電子交易業務的公告
2012-07-03 08:15:00 來源: 華安基金 字號:

  為更好地滿足投資人管理基金投資組合的需求,自2012年7月3日起,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電子直銷平臺將開通“智能再平衡”基金電子交易業務(以下簡稱“本業務”)。

  一. 業務簡介

  “智能再平衡”業務系指一種能夠根據投資人指定的條件進行判斷,適時自動地為投資人調整其投資組合中不同基金資產占比的程式化基金電子交易方式。

  二. 適用基金

  本公司所管理的已開通電子直銷交易方式,且開通基金轉換交易的開放式基金。

  本公司未來所管理的開放式基金(以基金相關公告為準)。

  三. 適用投資人

  本業務所適用的投資人僅限于已經使用本公司基金電子直銷平臺進行交易的投資人。

  四. 業務辦理

  投資人須登錄本公司網站(m.czlongchang.com),按相關操作指引自助辦理。

  五. 業務規則

  “智能再平衡”業務分為“標準版”和“趨勢版”兩個版本:“標準版”根據投資組合中各基金資產占比的波動情況對組合進行調整,當波動超過一定幅度時,則將組合中各基金資產占比調整為初始配比;“趨勢版”根據投資人預設的趨勢判斷條件進行市場趨勢判斷,并根據判斷結果應用不同的投資組合配比設置。

  1、 智能再平衡——標準版

  投資人建立一個投資組合(2個基金產品),并設定各個基金的投資配比(以下簡稱“初始配比”);

  投資人指定組合中的一個基金為“指標基金”并設置“波動容忍度”(1~5級),系統根據“波動容忍度”和“指標基金”在“初始配比”中設置的占比自動計算“指標基金”的“占比上限”和“占比下限”,計算結果為百分比,小數點后四舍五入。占比上下限計算公式如下:

  設“指標基金”在“初始配比”中的比例為P

波動容忍度 占比上限 占比下限
1級 P×115%÷(P×115%+1-P) P×87%÷(P×87%+1-P)
2級 P×132%÷(P×132%+1-P) P×76%÷(P×76%+1-P)
3級 P×152%÷(P×152%+1-P) P×66%÷(P×66%+1-P)
4級 P×174%÷(P×174%+1-P) P×57%÷(P×57%+1-P)
5級 P×200%÷(P×200%+1-P) P×50%÷(P×50%+1-P)

  系統每日自動對組合中各基金上一交易日的資產占比情況進行監控,當“指標基金”在組合中的占比超過“占比上限”或低于“占比下限”時,則按照“初始配比”為投資人調整組合內各基金的資產占比。

  例如:投資人建立一個“智能再平衡——標準版”組合,投資組合設置如下:70%資金投資于華安中國A股增強指數,30%資金投資于華安穩固收益債券,選擇華安中國A股增強指數為“指標基金”,“波動容忍度”選擇“5級”,通過系統計算,“占比上限”為82%,“占比下限”為54%。隨著市場漲跌,組合中各基金的資產占比不斷發生變化,當華安中國A股增強指數的資產占比超過82%或低于54%時,系統將自動進行“再平衡”操作,將投資組合重新調整為華安中國A股增強指數資產占比70%,華安穩固收益債券資產占比30%。

  2、 智能再平衡——趨勢版

  投資人建立一個投資組合(2個基金產品),并分別設定“進取配比”和“保守配比”兩套投資配比方案;

  投資人設置趨勢判斷相關參數,趨勢判斷相關參數與規則詳見《關于電子直銷平臺開通“趨勢定投”基金電子交易業務的公告》;

  系統每日自動根據投資人所設趨勢判斷參數判斷市場趨勢。當判斷市場趨勢由弱轉強時,則按照“進取配比”為投資人調整組合中各基金的資產占比;當判斷市場趨勢由強轉弱時,則按照“保守配比”為投資人調整組合中各基金的資產占比。

  3、 組合調整方式

  系統將通過基金轉換交易為投資人調整組合中各基金的資產占比;

  系統根據調整目標(“標準版”對應的調整目標為“初始配比”,“趨勢版”對應的為“進取配比”或“保守配比”)計算需調整的資產金額,如果該資產金額低于100元,則不對該投資組合進行調整;

  系統根據需調整的資產金額和相關基金上一日份額凈值計算需調整的份額,并生成相應的轉換委托;

  由于轉換交易成交價格未知,調整當日的基金份額凈值波動以及交易所涉及的費用將導致調整后組合中各基金的資產占比與調整目標存在一定偏差。

  4、 對組合的投資與追加

  “智能再平衡”組合的投資方式僅限從華安現金富利貨幣轉入。首次投資的下限為華安現金富利貨幣5萬份;追加投資的下限為華安現金富利貨幣1萬份;

  注:組合內基金資產余額為“0”時視同首次投資。

  “智能再平衡——標準版”組合的投資將按照“初始配比”投資于組合內的各基金;“智能再平衡——趨勢版”組合的投資將根據投資當日的市場趨勢判斷,按照“進取配比”或“保守配比”投資于組合內的各基金。

  5、 對組合的修改與撤銷

  投資人可修改已建立的“智能再平衡”組合的基金投資配比等相關參數。修改當日(交易日),系統將按照修改后的設置對組合內各基金的資產占比進行調整;

  投資人可以撤銷已建立的“智能再平衡”組合。撤銷后,投資人對組合內各基金的持有不受影響。

  6、 對組合內基金份額的操作

  投資人可按照相關規定對組合內的基金份額進行贖回、轉換、贖回轉認購等操作。

  六. 交易費用

  本業務所涉及的交易費率/費用(包括申購費、贖回費,以及轉換業務申購補差費等)與本公司已開通的相關業務,以及所對應的資金結算方式保持一致。

  七. 投資人可通過以下途徑了解或咨詢詳情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網站:m.czlongchang.com

  客服熱線:40088-50099(免長途通話費用)

  八. 風險提示

  投資人需充分了解該業務的風險,結合自身的投資經驗、風險承受能力等自行選擇交易產品、交易數量并設定相關參數,并對所設參數以及由此帶來的投資結果負責。

  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作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敬請投資人注意投資風險。

  投資人申請使用本公司電子直銷交易業務前,應認真閱讀電子直銷業務相關協議、相關規則,了解電子直銷交易的固有風險和相關產品風險,投資人應慎重選擇,并在使用時妥善保管好交易信息,特別是基金賬號和交易密碼。

  九. 本公告有關基金電子交易業務的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