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創新贖回費足額計入基金資產
2004-08-10 00:00:00 來源: 字號:

   
    日前,基金業內知名專家、擅長基金實證分析的中國銀河證券公司基金研究評價中心分析師胡立峰,對目前所有的開放式基金贖回業務按規定執行情況進行了研究分析,完成了對89只開放式基金贖回業務的規范性評價報告。

 
    報告顯示,華安創新嚴格履行了其基金合同的約定,從2001到2003年,將1400余萬元應計入基金資產的贖回費,如數足額計入基金資產。

    華安創新作為國內第一只開放式基金,在贖回費業務處理上相當規范??鄢埃保プ缘怯涃M,剩余0.4%全部計入基金資產,作為對沒有贖回的基金持有人的一種補償。2001年、2002年、2003年,華安創新計入基金資產的贖回費收入分別為15.52萬元、576.20萬元、808.03萬元。

    胡立峰說,在有些開放式基金忽略贖回費問題的時候,華安創新卻能嚴格履行契約的表現,堪稱基金業的榜樣。

    華安基金公司嚴格遵守基金契約約定,最大限度地維護了持有人的利益,也贏得了投資者的信任。

    不久前,我們從中報發現,華安公司的另一只基金——華安現金富利基金,在7只貨幣市場基金6只出現大面積贖回,個別基金凈值規模甚至減至首發時的兩成的情況下,仍然保持了一枝獨秀,投資者不但沒有贖回,申購反而凈增近30億,此中折射出華安品牌在投資者當中的口碑。

    胡立峰認為,在目前的證券市場上,開放式基金相對繁榮,也凸顯其制度優勢。但在申購贖回交易環節上,開放式基金存在落后、高成本和不公平的弊病,還有些基金公司沒有或未完全按基金契約按比例將贖回費計入基金資產。

    基金契約是調整、約束基金各方當事人的重要法律文件,也是持有人約束管理人與托管人的主要依據,在關于贖回費業務約定上,現行的基金合同需要做進一步的修改。這一切都是為了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有一個公平公正的基金交易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