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準老年群體!警惕淪為新型電詐洗錢“幫兇”
2025-09-17 09:39:55 來源: 靜安檢察 字號:

“幫轉錢就能搶打卡紅包”


“刷流水便可領扶貧款”……


這類看似誘人的“福利”,近來在老年朋友圈中悄然傳播??烧l能想到,這些輕松賺快錢的“捷徑”,實則是犯罪鏈條中至關重要的一環。


2024年11月,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起訴了一起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2人因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取現轉賬,最終被依法判處刑罰。這起案件背后,不僅暴露出新型黑灰產犯罪正逐漸向老年群體滲透,也為法治意識相對薄弱的人群敲響了警鐘。


案情回顧


充值購物攢積分,竟是詐騙陷阱


2024年8月16日凌晨,家住靜安區的李先生在瀏覽某色情網站時,看到一個聲稱能購買藥品的鏈接,便點擊下載了該軟件。與客服聯系后,對方告知藥品從海外發貨,為防止被海關扣押,需用積分下單。在對方誘導下,李先生充值數萬元以增加積分。幾次下單后,系統返還給他2000元。為提現積分,李先生按照對方指示,連續多次向多個陌生銀行賬戶轉賬累計40余萬元,卻發現始終無法提現,他這才意識到被騙,當天報了案。


警方依據相關線索,迅速鎖定了接收款項的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和楊某某。2024年8月28日、9月2日,居住在陜西某縣城的六旬老太余某某和家住四川、年近半百的楊某某先后被公安機關抓獲。到案后,兩人均表示不認識李先生,這背后究竟有著怎樣的隱情?


聊天群里的“致富陷阱”:利益誘惑下的失足


2024年7月中旬,僅有小學文化的余某某經哥哥推薦下載了一款名為“商某信”的聊天軟件,后按照群內客服指示,提供了身份證和銀行卡相關信息。在聊天群里,余某某為獲取紅包獎勵以及所謂的“扶貧款”等政府補貼,明知轉賬行為異??赡苌嫦臃缸?,仍提供自己的銀行卡,供對方“刷流水”轉賬,并協助對方提現轉移。


經調查,余某某銀行卡內有5.2萬元系被害人李先生被電信詐騙后轉入的錢款。余某某將4.98萬元取現后,以無卡存款的方式在其他銀行柜臺存入對方指定賬戶。取現過程中,銀行工作人員兩次對其取現目的提出質疑,余某某均按照對方事先教好的話術,謊稱錢款是兒子打給她用于還債的。余某某自述獲得紅包獎勵363元,轉賬贓款中有2200元被她取現后轉交給了哥哥。


余某某到ATM機及柜臺取款畫面


無獨有偶,楊某某的涉案軌跡與余某某高度相似。


2024年8月10日,一網友與楊某某聊天,在確認其仍然背負20萬元負債后,告知楊某某其有渠道能幫他領取“98萬元扶貧款”,且無需楊某某花錢,只需包裝一下他的銀行流水即可。楊某某心動了,隨即按照對方指示下載了“商某信”聊天APP,后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證和銀行卡號給聊天群內的客服。8月16日上午,為獲得“扶貧款”解決自己的債務問題,楊某某根據群內客服指示,在明知轉賬行為異??赡苌嫦臃缸锏那闆r下,提供自己的銀行卡供對方“包裝流水”轉賬,并協助對方提現轉移。


楊某某到ATM機及柜臺取款畫面


經查,楊某某銀行卡內有5.12萬元系被害人李先生被電信詐騙而轉入的錢款,楊某某將5.1萬元取現后以無卡存款的方式在其他銀行柜臺存入對方指定賬戶。楊某某自認獲得200元好處費及少量簽到紅包獎勵。


本案2名被告人雖未直接實施詐騙行為,但其行為切斷了資金流向追蹤路徑,為犯罪團伙“洗白”贓款提供了支持,其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轉移的行為已構成犯罪。2024年11月15日,靜安區檢察院以余某某、楊某某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訴。日前,靜安區法院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2人拘役四個月,緩刑四個月,并處罰金,同時對贓款予以追繳。


“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的黑灰產犯罪呈現出‘分工愈加精細化’‘黑手向老年群體延伸’的趨勢。”承辦檢察官馬燁雯這樣說道。


“上游詐騙團伙常常以各種話術誘騙被害人上當,下游犯罪分子則利用老年群體等法治意識淡薄的特點,以紅包小利或者刷流水可領取國家巨額扶貧款等為誘,誘導老年人提供支付結算幫助,甚至成為‘幫兇’,這一現象值得警示。”


法條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條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時刻警惕電信網絡詐騙


面對鋪天蓋地的廣告,不輕信夸大其詞的宣傳,不下載來源不明的軟件,不轉賬給素未謀面的陌生人。購買藥品應通過正規藥店或官方網站,堅決不在來源不明的網站上進行購買。


警惕淪為電信網絡犯罪“幫兇”


一要謹慎識別“政策馬甲”下的套路:詐騙分子常常以“鄉村振興”“國家補貼”等名義偽造官方背景,利用部分群眾對政策的信任心理實施誘導。謹記政府專項補貼通過正規渠道申領,絕不會要求公民“刷流水”或提供銀行卡。


二要警惕“低成本高回報”的誘惑:本案中,余某某、楊某某用自己的銀行卡取現轉賬,自認分別獲利363元、200元,卻給被害人造成了巨額損失。這種貪小行為,不僅可能涉嫌犯罪被刑事處罰,還有可能面臨信用懲戒等多重代價。


三要警示“親情牌”背后的法律風險:余某某將部分贓款轉交親屬,這一行為可能使家人卷入“洗錢”共犯漩渦。法律明確規定,轉移、使用犯罪所得均屬違法,即便不知情接收贓款亦需承擔返還責任。


全民反詐,筑牢法治防線


法律不會因“無知”免責,更不會因“小惡”縱容。從“領扶貧款”到“刷流水”,從“紅包獎勵”到“取現轉賬”,本案為我們揭示了黑灰產犯罪的套路。在全民反詐的今天,一定要牢牢守住銀行卡“三不”底線:不租借、不代提現、不協助轉賬,遠離“兩卡”犯罪風險,筑牢法治安全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