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旗下華安養老目標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發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簡稱:華安養老2030三年,基金代碼:006575)、華安穩健養老目標一年持有期混合型發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簡稱:華安穩健養老一年,基金代碼:007643)、華安平衡養老目標三年持有期混合型發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簡稱:華安平衡養老三年,基金代碼:010323)、華安養老目標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發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簡稱:華安養老2040三年,基金代碼:010320)的基金經理楊志遠女士因個人原因(休產假)無法正常履行職務,本公司根據有關法規和公司制度批準楊志遠女士于2021年8月9日開始休假,本次休假暫定持續至2021年12月14日。在此期間,楊志遠女士所任職的華安養老目標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發起式基金中基金(FOF)、華安穩健養老目標一年持有期混合型發起式基金中基金(FOF)、華安平衡養老目標三年持有期混合型發起式基金中基金(FOF)、華安養老目標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發起式基金中基金(FOF)由上述基金的另一位基金經理何移直先生繼續管理。
上述事項將根據有關法規向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報備。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