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借記卡快捷支付服務協議
2021-02-26 07:10:43 來源: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字號:

請客戶認真閱讀本協議文本。


1.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借記卡快捷支付業務(以下簡稱“快捷支付業務”)是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銀行”)和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合作支付機構”)聯合為中國銀行借記卡持卡客戶(以下簡稱“客戶”)提供的一項電子支付服務。凡是持有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國大陸地區發行的借記卡的客戶,均可申請該業務。

2.客戶在簽約快捷支付業務時,將收到中國銀行發送的帶有手機交易碼的簽約確認短信。客戶應認真閱讀本協議,在同意本協議約定內容的前提下輸入手機交易碼。客戶輸入手機交易碼即視同為同意本協議內容。

3.客戶通過互聯網(Internet)在合作支付機構網站或客戶端,選擇在線與中國銀行簽訂本服務協議,將指定的借記卡與此時登錄的賬戶進行關聯,開通快捷支付功能,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4.客戶同意,中國銀行以合作支付機構傳送至中國銀行的戶名(如與合作支付機構約定不校驗姓名則刪除)、卡號、手機號碼、證件號碼(如與合作支付機構約定不校驗證件號碼則刪除)等身份要素作為確認客戶身份、為客戶開通快捷支付業務的唯一證據。中國銀行比對戶名(如與合作支付機構約定不校驗姓名則刪除)、卡號、手機號碼、證件號碼(如與合作支付機構約定不校驗證件號碼則刪除)與客戶在銀行預留信息一致后,通過95566發送手機交易碼至客戶預留手機號上,并對合作支付機構傳送的客戶填寫的手機交易碼進行驗證,驗證一致通過后,完成客戶指定的借記卡與此時所登錄賬戶的關聯。客戶須保證在中國銀行預留手機號碼為本人手機號碼并確保其準確性?;谔岣呓灰装踩哪康?,中國銀行有權變更上述身份要素??蛻繇毻咨票9鼙救酥袊y行借記卡信息,本人身份信息、手機交易碼、安全認證工具等敏感信息,不得將敏感信息向他人透露。因客戶銀行預留信息錯誤,或個人信息、手機等保管不善產生的風險及損失由客戶本人承擔。

5.開通快捷支付業務后,客戶同意并授權中國銀行在本協議約定的服務范圍內,將其所關聯借記卡的原有支付驗證方式變更為按照合作支付機構發送的交易指令從客戶指定的借記卡賬戶中支付相應款項。客戶需在其綁定的借記卡的余額內進行支付,否則中國銀行有權拒絕執行交易指令。

6.中國銀行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設置或修改支付限額,客戶對此無異議,客戶辦理快捷支付業務時需同時受中國銀行和合作支付機構設置的支付限額的約束。在任何情況下,支付金額不應超過中國銀行或合作支付機構設置的支付限額(以較低者為準)。如實際支付金額大于規定的支付限額,中國銀行將拒絕執行交易指令。

7.本協議項下,中國銀行僅提供通過合作支付機構發生的支付結算服務。客戶因通過合作支付機構購買商品而產生的一切關于商品或服務質量、商品交付,交易款項扣收與劃付的爭議均由客戶與商戶或商品/服務的實際銷售商自行協商解決。

8.客戶使用借記卡快捷支付業務應防范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1)客戶借記卡快捷支付使用的用戶名、賬戶、密碼等重要信息可能被其他人猜出、偷窺或通過木馬病毒、假冒網站、欺詐電話或短信等手段竊取,從而導致客戶信息泄露、資金損失、賬戶被惡意操作等后果。

(2)手機可能被盜或未經許可被他人使用,若手機銀行密碼同時被竊取,可能造成賬戶資金損失等情況;若客戶更換手機號時未取消以原手機號開通的短信提醒服務,當原手機號被他人使用時,可能造成客戶的賬戶信息泄露等情況。

(3)客戶使用設備的操作系統、殺毒軟件、網絡防火墻等客戶端軟件未及時更新或安裝補丁程序,可能導致客戶信息泄露、資金損失、賬戶被惡意操作等后果。

9.   客戶應采取風險防范措施,安全使用借記卡快捷支付業務,相關措施包括不限于:

(1)妥善保護借記卡快捷支付業務使用的用戶名、賬戶、密碼等重要身份識別標識、身份認證信息及工具,確保上述重要信息和認證工具不經口頭或其它方式發生泄露或被盜用。

(2)對所使用設備的操作系統、殺毒軟件、網絡防火墻等客戶端軟件采取有效的措施(如及時更新系統或安裝補丁程序等)防范操作系統軟件漏洞風險、電子設備中的病毒等。

(3)妥善保管借記卡、手機及與借記卡快捷支付業務相關的重要身份證件等資料,不交給其他人保管,不放置在不安全場所。

(4)避免使用容易被其他人猜出或破解的密碼(如:采用生日、電話號碼等與個人信息相關的信息或具有規律性的數字或字母組合作為快捷支付業務密碼),避免設置與其他用途相同的密碼(如:采用電子郵件密碼作為借記卡快捷支付密碼)??蛻魬ㄆ诨虿欢ㄆ诟缕涿艽a。

(5) 應經常關注賬戶內資金變化,如發現任何通過中國銀行借記卡快捷支付從事的未經客戶許可的操作及交易,客戶應馬上與支付機構或中國銀行取得聯系。

10.借記卡快捷支付業務資金清算可能出現異常及差錯交易,銀行及合作支付機構將對異常及差錯交易及時進行糾正處理。銀行及合作支付機構將根據客戶要求提供交易記錄的時間和方式等信息。

11.客戶不得利用中國銀行快捷支付業務進行虛假交易、洗錢、詐騙、恐怖融資等行為,且有義務配合中國銀行進行相關調查,一旦客戶拒絕配合進行相關調查或中國銀行認為客戶存在或涉嫌虛假交易、洗錢或任何其他非法活動、欺詐或違反誠信原則的行為、或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中國銀行有權采取以下一種、多種或全部措施:(1)暫?;蚪K止提供本協議項下快捷支付業務服務;(2)終止本協議;(3)取消客戶的用卡資格。

12.客戶同意中國銀行就快捷支付業務的開展,向支付機構提供客戶留存在中國銀行的戶名(如與支付機構約定不校驗姓名則去掉)、銀行卡號、證件號碼(如與支付機構約定不校驗證件號碼則去掉)、手機號碼等信息。

13.客戶可以登錄中國銀行官方網站撤銷本人名下指定借記卡與支付機構賬戶關聯的快捷支付功能。

14.中國銀行系統升級、業務變化、收費變更,或根據業務發展需要修改本協議,中國銀行將提前進行公告。若客戶有異議,有權選擇撤銷相關服務,若客戶選擇繼續接受該服務的,視為客戶同意并接受相關業務或協議按變更或修改后的內容執行。雙方同意,本協議所稱公告均指在中國銀行網點、中國銀行網站【http://www.boc.cn】、電子銀行渠道等進行公告。

15.選擇打勾的客戶,視同已通讀上述條款,對條款的內容及其后果已充分理解,對所有內容均無異議。

16.本協議在客戶于支付機構提供的頁面服務協議欄位打勾并提交后生效。本協議的生效、履行及解釋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含中國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法律)。本協議項下的爭議向中國銀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合同使用說明:本合同為個人支付客戶使用中國銀行借記卡快捷支付服務時與中國銀行簽訂的服務協議。中國銀行借記卡快捷支付合作支付機構應在支付客戶簽約中國銀行借記卡快捷支付服務時向客戶展示該協議,客戶閱簽該協議后方可簽約借記卡快捷支付服務。


版本信息: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