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華安中證定向增發事件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終止上市的公告
2018-11-05 08:19:42 來源: 華安基金 字號:

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華安中證定向增發事件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上市規則》、中國證監會《關于準予華安中證定向增發事件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變更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18】1326號)和《關于華安中證定向增發事件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結果暨決議生效的公告》等的有關規定,華安中證定向增發事件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以下簡稱“定增事件”或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終止定增事件的上市交易業務,并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通知書》(深證上[2018]515號)同意。


現將定增事件終止上市相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終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稱:華安中證定向增發事件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


場內簡稱:定增事件


基金主代碼:160422


基金類型:契約型開放式


終止上市日:2018年11月8日


終止上市權益登記日:2018 年11月7日,即在 2018 年 11月 7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享有定增事件終止上市后的相關權利。


自 2018 年11月5日起,定增事件將終止轉托管業務。


自 2018 年11月8日起,定增事件將終止場內申購贖回和場內交易業務。


二、有關基金終止上市決定的主要內容

 
華安中證定向增發事件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以通訊方式召開,會議通過了《關于華安中證定向增發事件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轉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關事項的議案》。根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8年10月10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zse.cn)及 基 金 管 理人網站 (m.czlongchang.com)發布了《關于華安中證定向增發事件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結果暨決議生效的公告》,同時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已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本次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后,華安中證定向增發事件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將在轉型正式實施前安排不少于二十個交易日的選擇期以供基金份額持有人做出選擇(如贖回或者賣出)。本基金的選擇期為自2018 年10月11 日至 2018 年 11月7日止。


基金管理人根據轉型安排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終止定增事件的上市交易, 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深證上[2018]515號文的同意。


三、基金終止上市后續事項說明


(一)修訂后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華安中證定向增發事件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終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名稱變更為華安創業板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由《華安中證定向增發事件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合同》修訂而成的《華安創業板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 正式生效,《華安中證定向增發事件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合同》失效,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義務關系以《華安創業板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基金合同》為準。


(二)基金份額變更登記及確權


1、本基金終止上市并轉型成為華安創業板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后,原登記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場內基金份額,將轉登記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華安創業板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場外份額,原登記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定增事件場外份額變更為登記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華安創業板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場外份額。轉移登記前后基金代碼保持不變,代碼為“160422”。 原持有本基金場內份額余額的投資人,需根據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相關公告,對其持有的基金份額進行重新確認與登記,此過程即為“確權”。確權完成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方可在場外對相關基金份額進行贖回及其他交易?;鸱蓊~持有人在本基金終止上市前持有的原華安中證定向增發事件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份額,持有期限不受影響持續計算。

 
2、注意事項:


(1)自 2018 年11月5日起,終止定增事件轉托管業務。自2018年11月8日起,終止定增事件的場內申購贖回和場內交易業務。


(2)定增事件終止上市交易后,投資人無法進行基金交易;華安創業板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開放贖回之前,投資人也無法辦理基金贖回,存在一定的流動性風險。


(3)對于已經辦理司法凍結、質押登記等措施的基金份額,有關登記機構及證券經營機構應依照有關規定辦理該限制措施的轉移手續。


 (三)轉型方案實施的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將根據持有人大會決議執行基金的正式轉型,將原華安中證定向增發事件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的基金份額轉型為華安創業板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的基金份額,轉型基準日為2018年11月8日。轉型基準日登記在冊的原華安中證定向增發事件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的基金份額將全部轉為華安創業板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的基金份額。


自2018年11月8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稱由“華安中證定向增發事件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變更為“華安創業板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本基金的簡稱由“定增事件”變更為“華安創業板50ETF聯接”,基金代碼不變(仍為160422)。


本基金轉型為華安創業板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后,將進入封閉期,封閉期不超過三個月,在封閉期最后一個工作日,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在其資產凈值總額保持不變的前提下,變更登記為基金份額凈值為1.0000元的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數按折算比例相應調整。封閉期結束后將開放日常申購贖回,具體內容請見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公告。


四、備查文件

 


1、《關于華安中證定向增發事件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結果暨決議生效的公告》


2、《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以通訊方式召開華安中證定向增發事件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公告》


3、中國證監會《關于準予華安中證定向增發事件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變更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18】1326號)


五、其他投資者欲了解詳細情況,可登錄本公司網站(m.czlongchang.com)或者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40088-50099進行咨詢。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