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滿足投資者的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華安聚利18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旗下華安聚利18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于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8月8日期間以通訊方式召開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并于2018年8月9日決議通過《關于華安聚利18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降低基金管理費率的議案》,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該日起生效。
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后,根據持有人大會通過的議案及議案說明,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將自2018年8月10日起生效,《托管協議》及相關法律文件作相應修改?,F將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降低基金管理費率
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后,根據持有人大會通過的議案及議案說明,自2018年8月10日起,本基金的年管理費率將從0.8%調整為0.45%。
二、《基金合同》的修訂情況
基于前述的降低基金管理費率,本公司對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中涉及的相關內容進行修訂,具體修訂詳見本公司2018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及本公司網站(m.czlongchang.com)上的《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以通訊方式召開華安聚利18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公告》的附件《<華安聚利18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具體修改內容》。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已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并決議通過議案,且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訂內容履行了規定的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規定。
2、基金管理人將在本公告發布當日,將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協議登載于本公司網站,將在更新的基金招募說明書中,對涉及上述修訂的內容進行相應更新。
3、投資者在銷售機構辦理本基金的投資事務,具體辦理規則及程序請遵循銷售機構的規定。
投資者可以通過可以撥打本公司客服熱線(40088-50099)或登錄本公司網站(m.czlongchang.com)獲取相關信息。
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基金時應認真閱讀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