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華安樂惠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基金合同終止及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2017-12-22 08:42:51 來源: 華安基金 字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華安樂惠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華安樂惠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出現《基金合同》終止的事由,本基金將依法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算?,F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稱 華安樂惠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簡稱 華安樂惠保本混合
基金主代碼 002238
基金運作方式 契約型開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2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稱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稱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擔保人 中國投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個保本周期到期日 2018年1月2日
公告依據 《華安樂惠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華安樂惠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等


二、基金合同終止事由


本基金為保本基金,保本周期為兩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基金合同》及監管機構的相關規定,如保本周期屆滿時,本基金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續條件,則本基金將根據本《基金合同》的約定直接進入清算程序并終止《基金合同》。


根據2017年1月24日中國證監會發布的《關于避險策略基金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現有保本基金在保本周期到期后若不能變更注冊為避險策略基金,均需轉型為其他類型基金或清盤。鑒于本基金不再符合保本基金的存續條件且未轉型為其他類型基金,因此,在第一個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將按照《意見》的要求并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進入清算程序并終止《基金合同》。


三、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安排


(一)保本周期到期后的贖回安排


本基金保本周期為兩年,本基金第一個保本周期到期日為2018年1月2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在該日贖回或轉換轉出本基金基金份額,并適用保本條款。2018年1月2日未贖回或轉換轉出的基金份額,將全部進入清算程序。


基于本基金將進入基金合同終止和清算程序,為保護投資人的合法權益,本基金不開放申購、轉換轉入業務。


(二)保本周期到期后的費用


1、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當日正常收取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和銷售服務費,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不收取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和銷售服務費。


2、本基金在保本周期到期日開放贖回業務,不收取贖回費用。


(三)保本周期到期日的贖回機構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在第一個保本周期到期日正常交易時間內,通過原銷售機構辦理基金份額贖回。


(四)贖回的處理原則


1、“未知價”原則,即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2、“份額贖回”原則,即贖回以份額申請;


3、當日的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定的時間以內撤銷;


4、投資者辦理贖回等業務時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手續、辦理時間、處理規則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定的前提下,以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規定為準。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鸸芾砣吮仨氃谛乱巹t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第一個保本周期到期的保本條款


本基金第一個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額指基金份額持有人認購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額的投資金額(即認購保本金額,包括該類基金份額的凈認購金額、認購費用及募集期間的利息收入之和)。


本基金第一個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額持有人認購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額與到期日基金份額凈值的乘積(即“可贖回金額”)加上該部分基金份額累計分紅款項之和低于認購保本金額,則基金管理人應補足該差額(即“保本賠付差額”),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20個工作日內(含第20個工作日)將該差額支付給基金份額持有人。


四、基金財產清算


(一)基金財產清算安排


1、自本基金第一個保本周期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即2018年1月3日起,本基金進入清算程序,本基金進入清算程序后不開放申購贖回業務。


2、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進行基金清算?;鹭敭a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4、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時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二)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從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發,清算費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三)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1、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2、如保本到期日交易時間結束仍有持倉證券停牌,基金進入清算程序后,為了最大化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提高清算效率,基金管理人將以自有資金按照基金所持有證券資產最后運作日的估值價格墊付基金未能變現的證券資產,具體清算規則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待停牌證券復牌后,為保證基金資產流動性,基金管理人將及時變現停牌證券。待全部停牌證券復牌并賣出變現后,若變現金額高于基金管理人墊付的金額,則將差額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追償給基金份額持有人;若變現金額小于基金管理人墊付的金額,則由基金管理人承擔相應損失。


3、基金管理人將以自有資金先行墊付最低結算備付金和交易單元保證金,以及清算期間產生的應收利息等,該墊付資金及墊付資金到賬日起孳生的利息將于收回款項、結息后返還給基金管理人。


(四)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基金財產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


五、特別提示


1、本基金第一個保本周期到期后,僅2018年1月2日開放本基金的贖回和轉換轉出業務,2018年1月3日(含)開始不再開放本基金的贖回和轉換轉出業務。同時,鑒于本基金將進入清算程序,本基金不再開放申購與轉換轉入業務。


2、未于2018年1月2日贖回或轉換轉出成功的基金份額將全部進入基金清算程序,清算期間無法辦理贖回或轉換轉出,基金份額持有人將面臨基金份額不能迅速變現的風險。


3、如保本到期日交易時間結束仍有持倉證券停牌,基金進入清算程序后,為了最大化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提高清算效率,基金管理人將以自有資金按照基金所持有證券資產最后運作日的估值價格墊付基金未能變現的證券資產,具體清算規則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待停牌證券復牌后,為保證基金資產流動性,基金管理人將及時變現停牌證券。待全部停牌證券復牌并賣出變現后,若變現金額高于基金管理人墊付的金額,則將差額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追償給基金份額持有人;若變現金額小于基金管理人墊付的金額,則由基金管理人承擔相應損失。


投資者可以登陸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m.czlongchang.com)或撥打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40088-50099、021-38969999咨詢相關情況。


風險提示:


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時,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