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華安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結果暨決議生效的公告
2017-12-04 08:40:39 來源: 華安基金 字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華安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現將華安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及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情況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旗下華安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于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間以通訊方式召開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大會表決時間于2017年11月30日17:00截止,會議期間審議了《關于華安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降低基金管理費率、基金托管費率的議案》(以下簡稱“本次大會議案”)。


  經根據《基金合同》計票,基金份額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5,076,128,567.12份有效基金份額參加了此次持有人大會,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額占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權益登記日為2017年11月7日,權益登記日本基金總份額5,396,272,403.97 份)的94.0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基金合同》的有關持有人大會(通訊方式)的召開條件。


  參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5,076,128,567.12份基金份額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額表示反對;0份基金份額表示棄權。經參加投票表決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100%同意通過本次大會議案。同意本次大會議案的基金份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本次大會議案有效通過。


  此次持有人大會的計票于2017年12月1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權代表的監督及上海源泰律師事務所律師的見證下進行,并由上海市東方公證處公證員對計票過程及結果進行了公證。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從基金資產列支,費用明細如下表所示:

項目 金額(單位:元)
律師費 30000
公證費 10000
合計 40000


  二、華安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


  根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于2017年12月1日表決通過了《關于華安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降低基金管理費率、基金托管費率的議案》,本次大會決議自該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將自該日起五日內將表決通過的事項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


  三、華安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后的后續安排


  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后,根據持有人大會通過的議案及方案說明,本基金的年管理費率將自2017年12月4日起調整為0.15%,本基金的年托管費率將自2017年12月4日起調整為0.05%。


  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后,根據持有人大會通過的本次大會議案及議案說明,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將自2017年12月4日起生效。具體修訂詳見本公司2017年11月1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及本公司網站(m.czlongchang.com)上的《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以通訊方式召開華安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公告》的附件《<華安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基金合同>具體修改內容》。本公司將相應修訂本基金的托管協議、招募說明書(更新)等文件的相關內容。


  四、備查文件


  1、《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以通訊方式召開華安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公告》(附件一:《關于華安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降低基金管理費率、基金托管費率的議案》,附件二:《華安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票》,附件三:《授權委托書》,附件四:《關于華安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降低基金管理費率、基金托管費率的議案》的說明)


  2、《<華安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基金合同>具體修改內容》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