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資產-浦發銀行-瑞力陽光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本計劃”)于2015年03月06日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完成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登記。根據中國證監會特定多個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的相關規定,《華安資產-浦發銀行-瑞力陽光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合同》(以下簡稱“資產管理合同”)已符合合同生效條件,并于2015年03月06日生效。自資產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華安未來資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正式開始管理本計劃。
特此公告
華安未來資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015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