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資產光大湖信華夏四通特定多個客戶專項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于2014年3月19日生效,按合同約定:自本計劃成立日起12個月內每季度進行一次收益分配。
根據合同約定:認購計劃份額的本金達到或超過人民幣100萬元的委托人,年化預期收益率為10%。
現將收益分配信息公告如下:
1、 權益登記日:2014年9月20日
2、 除權除息日:2014年9月20日
3、 現金紅利發放日:2014年9月26日
特此公告。
華安未來資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