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參加郵儲銀行個人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基金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3-12-31 08:29:07 來源: 華安基金 字號:

  為答謝廣大投資者長期以來給予的信任與支持,經與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郵儲銀行”)協商,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決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1月1日為非交易日,投資者發起的交易將于1月2日按優惠費率處理)參加郵儲銀行個人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基金申購費率優惠活動。

  一、適用投資者范圍

  本活動適用于通過郵儲銀行個人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申購開放式基金的個人投資者。

  二、適用基金及期限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1月1日為非交易日,投資者發起的交易將于1月2日按優惠費率處理),投資者通過郵儲銀行個人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申購本公司旗下華安創新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40001)、華安MSCI中國A股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40002)、華安寶利配置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40004)、華安策略優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40008)、華安穩定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A類(基金代碼:040009)、華安核心優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40011)、華安強化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A類(基金代碼:040012)、華安動態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40015)、華安行業輪動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40016)、華安穩固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40019)、華安升級主題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40020)、華安可轉換債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A類(基金代碼:040022)、華安信用四季紅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40026)、華安逆向策略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40035)、華安安心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A類(基金代碼:040036)、華安信用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40045)、華安上證1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基金代碼:040180)、華安上證龍頭企業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基金代碼:040190)、華安深證3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代碼:160415)、華安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00072)、華安易富黃金交易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A類(基金代碼:000216)、華安純債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A類(基金代碼:040040)、華安安信消費服務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519002)、華安年年紅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00227)的,均可享受費率優惠政策。

  華安年年紅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00227)在基金封閉期內不辦理申購、贖回等業務,在開放期內辦理申購、贖回業務的,可享受費率優惠。申購、贖回業務的具體辦理時間本公司會另行公告,請投資者關注。

  三、優惠活動的內容

  優惠活動期間,個人投資者通過郵儲銀行個人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申購基金的,費率享受4折優惠。具體辦法如下:

  1、優惠前申購費率(含分級費率)等于或低于0.6%及固定費用的,不享受優惠,按原費率執行;

  2、優惠前申購費率(含分級費率)高于0.6%的,優惠后申購手續費=原申購費率×0.4,若優惠后申購費率低于0.6%的,按0.6%執行;

  四、重要提示

  1、郵儲銀行保留對本次優惠活動的解釋權。

  2、上述各基金費率詳見該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更新)等相關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發布的最新公告。

  3、本優惠僅針對在正常申購期的各開放式基金通過郵儲銀行個人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申購的手續費費率,不包括:

 ?。?)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的定期定額申購(除郵儲銀行基金定投優惠)、基金轉換費率;(2)各基金的后端申購費率;(3)處于基金募集期的各開放式基金認購費率。

  4、本次優惠活動期間,業務辦理的具體時間及流程以郵儲銀行的規定為準。有關本活動的具體規定如有變化,將另行公告,敬請投資者留意郵儲銀行及本公司的有關公告。

  5、投資者欲了解參與本次活動各基金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更新)等法律文件。

  五、咨詢辦法

  1、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95580

  網址:www.psbc.com

  2、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40088-50099

  網站:m.czlongchang.com

  風險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基金時應認真閱讀該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文件。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