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3年9月22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3]1214號文核準,進行募集。
本基金管理人保證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會注冊,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應全面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理性判斷市場,并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因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本基金的特定風險等等。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風險和預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債券基金與貨幣市場基金;本基金在股票型基金中屬于指數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復制法緊密跟蹤標的指數的表現,本基金的業績表現與標的指數的表現密切相關。
本基金初始募集凈值1元。在市場波動因素影響下,本基金凈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資者有可能出現虧損。因折算、分紅等行為導致基金份額凈值變化,不會改變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不會降低基金投資風險或提高基金投資收益。
對于場內申購:投資者申購的基金份額當日可賣出,當日未賣出的基金份額在份額交收成功之前不得賣出和贖回;即在目前結算規則下,T 日申購的基金份額當日可賣出,T 日申購當日未賣出的基金份額,T+1 日不得賣出和贖回,T+1 日交收成功后T+2 日可賣出和贖回。因此為投資者辦理申購業務的代理券商若發生交收違約,將導致投資者不能及時、足額獲得申購當日未賣出的基金份額,投資者的利益可能受到影響。
場外申購贖回業務的申購費率、贖回費率可能會根據市場交易傭金水平、印花稅率等相關交易成本的變動而調整。投資者在辦理場外申購、贖回業務時之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基金管理人的相關公告。
投資者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并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判斷基金是否和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
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業績并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鸸芾砣艘勒浙”M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鸸芾砣颂嵝淹顿Y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