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雙月鑫短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13年第4期贖回開放日及2013年第5期集中申購開放日安排的公告
2013-08-21 08:30:00 來源: 華安基金 字號:

  重要提示

  1、華安雙月鑫短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以“運作期滾動”方式運作。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在運作期內不開放當期的日常申購與贖回,僅在運作期倒數第2個工作日開放當期贖回及下一運作期的集中申購。在銷售機構支持預約功能的情況下,本基金可以辦理申購預約和贖回預約業務,詳情請咨詢各銷售機構。敬請投資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未及時提交相關交易申請帶來的不便。

  2、本基金2013年第4期的贖回開放日和2013年第5期的集中申購開放日為2013年8月26日。

  3、本基金的集中申購代碼為040032,A類份額的基金代碼為040033,B類份額的基金代碼為040034。

  4、本基金直銷機構: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本基金代銷機構包括: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具體代銷機構名單請關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和本公司發布的新增代銷機構公告。

  6、本公告僅對本基金2013年第4期的贖回和2013年第5期的集中申購業務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閱讀同時刊登在2012年5月29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上的《華安雙月鑫短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m.czlongchang.com)了解本公司的詳細情況和本基金集中申購和贖回的相關事宜。

  7、各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以及開戶、集中申購、贖回、預約業務等事項的詳細情況請向各銷售機構咨詢。未開設銷售網點的地方的投資者,請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40088-50099)進行咨詢。

  8、本基金僅在運作期的倒數第2個工作日開放贖回,由此可能產生的流動性風險或損失由投資者承擔。

  9、由于各基金銷售機構系統及業務安排等原因,集中申購和贖回開放日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可能有所不同,投資者應參照各基金銷售機構的具體規定。

  10、本公司可綜合各種情況對贖回和集中申購安排做適當調整。

  11、風險提示
投資者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基金法律文件以及風險揭示和免責聲明的相關內容,了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并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判斷基金是否和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本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業績表現?;鸸芾砣颂嵝淹顿Y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資產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

  一、2013年第4期贖回開放日的相關安排

  本基金2013年第4期的贖回開放日為2013年8月26日。

  本基金的A類份額的基金代碼為040033,B類份額的基金代碼為040034。投資人在提交贖回交易申請時,應正確填寫基金份額的代碼(A類、B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代碼不同)。因錯誤填寫相關代碼所造成的贖回交易申請無效的后果,由投資人自行承擔。

  對于A類或B類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將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贖回,單筆贖回不得少于1,000份,但贖回業務導致單個交易賬戶的基金份額余額少于100份時,基金管理人有權對該部份剩余基金份額發起一次性自動全部贖回。

  若基金份額持有人未贖回,且未發生本基金合同第五部分第(三)條所述自動贖回情況,其將繼續持有本基金份額,份額對應資產將轉入下一運作期。

  本基金不收取贖回費用。

  詳情請參閱:華安雙月鑫短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13年第4期贖回開放日及2013年第5期集中申購開放日安排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