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與萬銀財富(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銀財富”)簽署的銷售代理協議,自2013年7月12日起,萬銀財富開始代理銷售華安創新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40001)、華安MSCI中國A股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40002)、華安現金富利投資基金(基金代碼:A類:040003、 B類:041003)、華安寶利配置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40004)、華安宏利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40005)、華安中小盤成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40007)、華安策略優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40008)、華安穩定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A類:040009、 B類:040010)、華安核心優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40011)、華安強化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A類:040012、 B類:040013)、華安動態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40015)、華安上證1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基金代碼:040180)、華安行業輪動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40016)、華安上證龍頭企業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基金代碼:040190)、華安穩固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40019)、華安升級主題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40020)、華安可轉換債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A類:040022、 B類:040023)、華安科技動力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40025)、華安信用四季紅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40026)、華安月月鑫短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A類:040028、 B類:040029、集中申購代碼:040027)、華安雙月鑫短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A類:040033、 B類:040034、集中申購代碼:040032)、華安季季鑫短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A類:040030、 B類:040031)、華安逆向策略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40035)、華安日日鑫貨幣市場基金(基金代碼:A類:040038、 B類:040039)、華安香港精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40018)、華安大中華升級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40021)、華安安心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A類:040036、 B類:040037)、華安7日鑫短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A類:040042、 B類:040043)、華安信用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40045)、華安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A類:040040、 C類:040041)、華安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00072)、華安雙債添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A類:000149、 C類:000150)投資者可到萬銀財富指定的柜面、網上交易系統辦理上述基金的申購及其他業務。
辦理華安月月鑫短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申購及申購相關業務時,使用的基金代碼為040027;辦理贖回及其他相關業務時,使用的基金代碼為040028(A類)、040029(B類)。辦理華安雙月鑫短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申購及申購相關業務時,使用的基金代碼為040032;辦理贖回及其他相關業務時,使用的基金代碼為040033(A類)、040034(B類)。
同時,自2013年7月12日起,投資者可到萬銀財富指定的柜面、網上交易系統辦理基金的定投、轉換等業務。具體參見對應基金最新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及相關公告。
一、基金轉換費用
1、基金轉換費用包括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和轉出基金贖回費兩部分。具體收取情況視每次轉換時兩只基金的申購費差異情況和轉出基金的贖回費而定。基金轉換費用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
?。?)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按照轉入基金與轉出基金的申購費的差額收取補差費。轉出基金金額所對應的轉出基金申購費低于轉入基金的申購費的,補差費為轉入基金的申購費和轉出基金的申購費差額;轉出基金金額所對應的轉出基金申購費高于或等于轉入基金的申購費的,補差費為零。
(2)轉出基金贖回費:按轉出基金正常贖回時的贖回費率收取費用。
具體公式如下:
轉出基金贖回費=轉出份額×轉出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轉出基金贖回費率
轉出金額=轉出份額×轉出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轉出基金贖回費
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
如果,轉入基金的申購費〉轉出基金的申購費,
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轉入基金的申購費-轉出基金的申購費
如果,轉出基金的申購費≥轉入基金的申購費,
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 0
其中:
轉入基金的申購費= [轉出金額-轉出金額÷(1 +轉入基金的申購費率)], 或,轉入基金固定申購費金額
轉出基金的申購費= [轉出金額-轉出金額÷(1 +轉出基金的申購費率)] ,或,轉出基金固定申購費金額
轉入金額 = 轉出金額-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
轉入份額 = 轉入金額÷轉入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
轉入份額的計算結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資產。
例1:投資者在T日轉出2,000份A基金的基金份額,A基金申購費率適用比例費率,該日A基金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500元。A基金前端申購費率為1.50%,贖回費率為0.50%。轉入B基金,且B基金適用的前端申購費率為1.20%,該日B基金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350元,則轉出基金贖回費、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及轉入份額計算如下:
轉出基金贖回費=2,000×1.500×0.50%=15.00元
轉出金額=2,000×1.500-15.00=2985.00元
轉入基金的申購費=2,985.00-2,985.00÷(1+1.20%)=35.40元
轉出基金的申購費=2,985.00-2,985.00÷(1+1.50%)=44.11元
轉出基金的申購費〉轉入基金的申購費
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 0
轉入金額=2,985.00-0.00=2,985.00元
轉入份額=2,985.00÷1.350=2,211.11份
例2:投資者在T日轉出2,000份A基金的基金份額,A基金申購費率適用比例費率,該日A基金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500元。A基金前端申購費率為1.20%,贖回費率為0.50%。轉入B基金,且B基金適用的前端申購費率為1.50%,該日B基金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350元,則轉出基金贖回費、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及轉入份額計算如下:
轉出基金贖回費=2,000×1.500×0.50%=15.00元
轉出金額=2,000×1.500-15.00=2,985.00元
轉入基金的申購費=2,985.00-2,985.00÷(1+1.50%)=44.11元
轉出基金的申購費=2,985.00-2,985.00÷(1+1.20%)=35.40元
轉入基金的申購費〉轉出基金的申購費
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44.11-35.40=8.71元
轉入金額=2,985.00-8.71=2,976.29元
轉入份額=2,976.29÷1.350=2,204.66份
例3:投資者在T日轉出5,000,000份A基金的基金份額,A基金申購費率適用比例費率,該日A基金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200元。A基金前端申購費率為0.60%,贖回費率為0.50%。轉入B基金,且B基金申購費率適用固定申購費,固定申購費金額為1,000元,該日B基金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350元,則轉出基金贖回費、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及轉入份額計算如下:
轉出基金贖回費=5,000,000×1.200×0.50%=30,000.00元
轉出金額=5,000,000×1.200-30,000.00=5,970,000.00元
轉入基金的申購費=1,000元
轉出基金的申購費=5,970,000.00-5,970,000.00÷(1+0.60%)=35,606.36元
轉出基金的申購費〉轉入基金的申購費
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0元
轉入金額=5,970,000.00-0=5,970,000.00元
轉入份額=5,970,000.00÷1.350=4,422,222.22份
例4:投資者在T日轉出6,000,000份A基金的基金份額,A基金申購費率適用固定申購費,該日A基金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200元。A適用的固定申購費金額為1,000元,贖回費率為0.50%。轉入B基金,且B基金申購費率適用固定申購費,固定申購費金額為1,000元,該日B基金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350元,則轉出基金贖回費、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及轉入份額計算如下:
轉出基金贖回費=6,000,000×1.200×0.50%=36,000.00元
轉出金額=6,000,000×1.200-36,000.00=7,164,000.00元
轉入基金的申購費 = 轉出基金的申購費
轉入基金的申購費=1,000元
轉出基金的申購費=1,000元
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1,000-1,000=0元
轉入金額=7,164,000.00-0=7,164,000.00元
轉入份額=7,164,000.00÷1.350=5,306,666.67份
2、計算基金轉換費用所涉及的贖回費率和申購費率均按正常費率執行。注:轉入份額的計算結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具體基金的費率參見基金最新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及本公司相關公告。
二、重要提示
1、投資者欲了解基金產品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參加本次活動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更新)及本公司相關公告。
2、有關本次優惠活動的具體規定如有變化,本公司會及時公告,敬請投資者留意。
三、咨詢辦法
1、萬銀財富(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4008080069
2、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40088-50099
風險提示: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時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