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納斯達克1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2013-06-07 08:30:00 來源: 華安基金 字號:

  重要提示

  1、華安納斯達克1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發售已獲2013年1月5日中國證監會《關于核準華安納斯達克1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募集的批復》(證監許可【2013】 10號)和2013年6月4日《關于華安納斯達克1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募集時間安排的確認函》(基金部函【2013】462號)核準。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核準并不代表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風險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推薦或者保證。

  2、本基金為股票型指數基金,基金運作方式為契約型開放式,基金管理人和注冊登記機構為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基金托管人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建設銀行”)。

  3、本基金根據認購/申購、贖回所使用貨幣的不同,將基金份額分為不同的類別。以人民幣計價并進行認購/申購、贖回的份額類別,稱為人民幣份額;以美元計價并進行認購/申購、贖回的份額類別,稱為美元份額,美元份額又分為美元現鈔份額和美元現匯份額。

  4、本基金人民幣份額的基金代碼為040046,美元現鈔份額的基金代碼為040047,美元現匯份額的基金代碼為040048,基金簡稱為華安納斯達克100指數。

  5、本基金采用金額認購的方式,其中人民幣份額以人民幣進行認購;美元份額以美元進行認購。本基金美元份額同時接受美元現匯和美元現鈔的認購,在美元現鈔認購的情況下,申請認購人應將資金從現鈔賬戶轉入現匯賬戶后再進行認購,相應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6、本基金的發售對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以人民幣、美元)購買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相應類別份額)的其他投資者。

  7、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外匯額度(美元額度需折算為人民幣)范圍內,本基金募集期內設置募集規模上限。若募集期內認購申請金額全部確認后本基金募集規模小于或達到募集規模上限,則所有的認購申請予以確認。否則,本基金管理人將采用末日比例確認的方式實現募集規模的有效控制。若投資者的認購申請被部分確認為無效,本基金管理人將無效申請部分對應的認購款項退還給投資者。

  同時,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實際募集情況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申請追加額度,若獲得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追加額度,則募集期內本基金的最終募集規模將以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額度為準。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的資產規模不受上述限制,但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基金的外匯額度控制基金申購規模并暫?;鸬纳曩?。

  8、本基金自2013年6月13日起至2013年7月10日通過直銷機構和各代銷機構的代銷網點公開發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過3個月,自基金份額開始發售之日起計算。本公司也可根據基金銷售情況在募集期限內適當延長或縮短基金發售時間,并及時公告。

  9、本基金的的銷售機構包括直銷機構和各代銷機構的銷售網點。直銷機構包括為本公司的北京分公司、上海業務部、廣州分公司、西安分公司、成都分公司、沈陽分公司以及電子交易平臺。代銷機構包括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寶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中國中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信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各銷售機構辦理本基金開戶、認購等業務的網點、日期、時間和程序等事項參照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規定。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情況變化增加或者減少銷售機構,并另行公告。銷售機構可以根據情況變化增加或者減少其銷售城市、網點。

  10、本基金認購以金額申請。投資者認購基金份額時,需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全額交付認購款項。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或基金管理人的電子交易系統首次認購人民幣份額的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元,追加認購的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元;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首次認購美元現鈔/現匯份額的單筆最低限額為100美元,追加認購的單筆最低限額為100美元;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機構首次認購人民幣份額的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00元,追加認購的單筆最低限額為100,000元;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機構首次認購美元現匯份額的單筆最低限額為100,000美元,追加認購的單筆最低限額為50,000美元,直銷機構不開通個人投資者外幣認購業務以及美元現鈔認購業務。各代銷機構對最低認購限額及交易級差有其他規定的,以各代銷機構的業務規定為準。如發生末日比例確認,認購申請確認金額不受認購最低限額的限制。

  11、投資者欲購買本基金,需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每個投資者僅允許開立一個本公司基金賬戶(保險公司多險種開戶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以開立多個賬戶),已經開立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賬戶的投資者可免予開戶申請。發售期內各代銷網點同時為投資者辦理開立基金賬戶和認購的手續,但認購申請的確認須以開戶確認成功為前提條件。請投資者注意,如同日在不同銷售機構申請開立基金賬戶,可能導致開戶失敗。

  12、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受了認購申請,申請的成功與否應以注冊登記機構或基金管理人的確認結果為準。認購申請一經銷售機構受理,不得撤銷。

  13、本公告僅對本基金發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閱讀同時刊登在2013年6月7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上的《華安納斯達克1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本公告將同時發布在本公司網站(m.czlongchang.com)。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了解本公司的詳細情況和本基金發售的相關事宜。

  14、對未開設代銷網點地區的投資者,請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40088-50099)垂詢認購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本基金的發售安排做適當調整。

  16、風險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鸸芾砣斯芾淼钠渌饦I績并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

  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鸩煌阢y行儲蓄和債券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投資人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本基金的人民幣份額初始面值為1.00元人民幣,美元份額初始面值為1.00 元人民幣除以募集期最后一日中國人民銀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四位,按面值發售。面值發售不改變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因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基金凈值可能會跌破面值。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海外證券市場,證券市場的價格可能會因為國際和區域政治環境、宏觀和微觀經濟因素、國家政策、投資人風險收益偏好和市場流動程度等各種因素的變化而波動。本基金投資中出現的風險主要分為四類,一是本基金特有風險;二是與指數相關的風險,包括指數的授權、編制、差錯風險,金融模型風險和跟蹤誤差風險;三是境外投資風險;四是開放式基金投資的一般風險,包括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利率風險等。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決策前,請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基金合同》。

  17、本基金管理人擁有對本基金份額發售公告的最終解釋權。

  詳細請查閱:華安納斯達克1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