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上證龍頭企業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由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約定發起,并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2010年9月1日《關于核準上證龍頭企業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及其聯接基金募集的批復》(證監許可【2010】1203 號)核準。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0年11月18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證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核準,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并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判斷基金是否和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
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
本摘要根據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說明書編寫,并經中國證監會核準?;鸷贤羌s定基金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鹜顿Y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鹜顿Y人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業績并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鸸芾砣艘勒浙”M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鸸芾砣颂嵝淹顿Y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
本招募說明書摘要中涉及與基金托管人相關的基金信息已經與基金托管人復核。除特別說明外,本招募說明書摘要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12年11月18日,有關財務數據截止日為2012年9月30日,凈值表現截止日為201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