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華安季季鑫短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華安季季鑫”或“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說明書的約定,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本基金管理人”)負責本基金的運作期以及集中申購開放期和贖回開放日的具體安排。為方便投資者提前做好投資安排,本基金管理人依據約定的原則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3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2〕33號),對2013年全年本基金各運作期以及集中申購期和贖回開放日做出如下安排,具體事項以屆時相關公告內容為準:
2013年華安季季鑫運作期以及集中申購期和贖回開放日安排
| 運作期 | 集中申購開放期 | 運作期起始日 | 運作期結束日 | 贖回開放日 | 運作期限 |
| 華安季季鑫2013年第1期 |
(2012年) 12月27日 12月28日 12月31日 (2013年) 1月4日 |
1月7日 | 3月27日 | 3月27日 | 80天 |
| 華安季季鑫2013年第2期 |
3月28日 3月29日 4月1日 |
4月2日 | 6月26日 | 6月26日 | 86天 |
| 華安季季鑫2013年第3期 |
6月27日 6月28日 7月1日 |
7月2日 | 9月26日 | 9月26日 | 87天 |
| 華安季季鑫2013年第4期 |
9月27日 9月30日 10月8日 |
10月9日 | 12月27日 | 12月27日 | 80天 |
重要提示:
1、若出現國家節假日安排的調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可將視情況對2013年運作期以及集中申購開放期和贖回開放日的安排進行調整并提前公告。
2、投資者可訪問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m.czlongchang.com)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40088-50099)咨詢相關情況。敬請投資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未及時提交相關交易申請帶來的不便。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