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4月29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分別出臺適用于主板和中小板的退市制度方案(征求意見稿)之事,華安基金表示,退市制度系統性的走入市場前臺,宣告了一個新的時代到來。
華安基金指出,從立法和制度建設流程看,退市制度首次從創業板試水,目前延續到主板建設。其中,新的主板退市制度以專門的法案推出,在法律關系上使得退市制度與上市制度幾乎處于同等地位,這是一種強化與專門化;同時也體現了監管層推動A股市場從重視融資向重視投資和回報轉變的思路。此外,相對于以前在上市規則中有關退市的規定,新的退市制度一方面適度增加了退市指標并細化,減少了退市指標的規避空間;另一方面力圖完善圍繞退市各環節和流程的系統安排,包括設立風險警示板、退市整理板、退市后股份轉讓安排、重新上市規定以及新舊規則銜接安排等。由于制度設計的系統性和退市指標的增加與細化,退市由此進入到可細化的實踐操作層面,是真正的“亮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