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深證300指數基金LOF發售公告
2011-07-27 01:02:14 來源: 華安基金 字號:

重要提示

  1、華安深證3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以下簡稱“本基金”)的發售已獲2011年6月7日中國證監會《關于核準華安深證3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募集的批復》(證監許可[2011] 884號)和2011年7月12日《關于華安深證3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募集時間安排的確認函》(基金部函【2011】505號)核準。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核準并不代表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風險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推薦或者保證。

  2、本基金為股票型指數基金,基金運作方式為上市契約型開放式,基金管理人為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基金托管人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銀行”)。

  3、本基金通過場外、場內兩種方式公開發售,其中,場外發售機構包括直銷機構和代銷機構,場內發售機構為具有基金銷售資格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

  4、本基金的基金代碼為“160415”,基金簡稱為“華安深證300指數(LOF)”,場內簡稱為“華安S300”。

  5、本基金的發售期為2011年8月1日起至2011年8月26日。

  6、本基金募集期內不設募集目標上限。

  7、本基金的發售對象包括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8、募集期內,投資者可對本基金進行多次認購,認購一經受理,不得撤銷。投資者應保證用于認購的資金來源合法,投資者應有權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約上或其他障礙。

  9、本基金的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投資者欲通過場外認購本基金,須開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已經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的,則不需要再次辦理開戶手續。募集期內本公司直銷中心和指定的基金銷售代理機構網點同時為投資者辦理場外認購的開戶和認購手續;投資者欲通過場內認購本基金,應使用深圳證券交易所A股賬戶或基金賬戶,已經有該類賬戶的投資者不須另行開立。募集期內具有基金代銷資格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可同時為投資者辦理場內認購的開戶和認購手續。

  10、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條件的,本基金將申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交易的有關事項將另行公告。

  11、本基金場外認購的首次單筆認購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含認購費,下同),追加認購的單筆認購最低金額為人民幣500元。各代銷機構可根據自己的情況調整首次最低認購金額和最低追加認購金額限制。本基金場內認購在具有基金代銷資格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的單筆最低認購份額為1,000份,超過1,000份的須是1,000份的整數倍,且每筆認購最大不得超過99,999,000份。

  12、投資者認購款項在募集期內產生的利息將折合成基金份額歸投資者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以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13、銷售機構對投資者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表示對該申請的成功確認,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受了認購申請,認購申請成功與否及其確認情況應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的確認為準。投資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2個工作日起到各銷售網點查詢認購申請確認情況和認購的基金份額。

  14、本公告僅對本基金發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閱讀同時刊登在2011年7月27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上的《華安深證3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招募說明書》。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本公告將同時發布在本公司網站(m.czlongchang.com)。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了解本公司的詳細情況和本基金發售的相關事宜。

  15、各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以及開戶、認購等事項的詳細情況請向各銷售機構咨詢。未開設銷售網點的地方的投資者,請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40088-50099)咨詢購買事宜。

  16、在募集期間,本基金有可能新增代銷機構,敬請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銷機構的公告,或撥打本公司及各代銷機構客戶服務電話咨詢。

  17、本公司可綜合各種情況對本基金的發售安排做適當調整。

  18、本發售公告中未明確指明僅適用于“場內認購”或“場外認購”的相關內容,對于“場內認購”、“場外認購”均適用。

  19、風險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業績并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

  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鸩煌阢y行儲蓄和債券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投資人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新基金以一元面值發售,一元面值發售不改變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因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基金凈值可能會跌破面值。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并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因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由于基金投資人連續大量贖回基金產生的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本基金的特定風險等等。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決策前,請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基金合同》。

  20、本基金管理人擁有對本基金份額發售公告的最終解釋權。

  詳情請參考:華安深證300指數基金LOF發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