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基金專戶理財產品系列——“可轉債型組合”
2011-04-02 13:52:21 來源: 華安基金 字號:

    一.  釋義

    本產品、本計劃:華安基金“可轉債型組合”

    資產委托人:參與華安基金“可轉債型組合”專戶理財計劃的客戶

    資產管理人: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資產托管人:由資產委托人和資產管理人協商確定的、有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托管資格的商業銀行

    二.  產品概述

   產品名稱    華安基金“可轉債型組合”
   產品類型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
  資產管理人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資產托管人   由資產委托人與資產管理人協商確定
  投資范圍   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比例范圍:不低于80%
  可轉債品種比例范圍:20%-90%
  現金投資比例浮動范圍:0%-20%

    三.  投資目標及范圍

    (一)投資目標

      在注重組合安全性的基礎上,通過投資性價比最佳的可轉債組合,適當的貨幣基金、債券基金投資(套利)、新股申購以及靈活優惠的費率機制安排獲得超過債券收益率的絕對回報和超額收益。

    (二)投資范圍

      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具體包括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資產支持證券、信用等級為投資級及以上的企業債和次級債券等、貨幣基金、債券基金以及交易所可轉債品種。

    四.  投資理念

      堅信通過深入研究和價值發掘以及利用市場的不完善進行積極的資產配置和組合投資管理,并結合風險控制的戰略性應用,能夠實現本金一定安全邊際下的超額收益。

    五.  投資策略

      通過宏觀層面自上而下的分析,把握宏觀經濟基本態勢和市場利率波動趨勢,及時調整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資產管理人將采取利率預期策略、收益率曲線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替代互換選擇策略、騎乘策略、無風險套利策略等積極投資策略。

      資產管理人將采取行業景氣配置策略、股債特性最優配置策略、定量模型分析策略、條款博弈策略、套利策略等積極投資策略進行可轉債投資管理。

      以深入專業的基金研究為基礎,綜合運用基金評價分析量化模型,選擇業績優良的貨幣和債券基金品種。

      根據息差情況以及貨幣基金的核算方法進行貨幣基金的套利投資。

      充分依靠公司研究平臺和股票估值體系、深入發掘新股內在價值的前提下,把握新股申購套利收益。

    六.  費用

    (一)資產管理費

      資產管理費由資產管理人向資產委托人收取。收取方式為“按日計提,按月支付”。收費標準嚴格執行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即“特定資產管理業務的管理費率、托管費率不得低于同類型或相似類型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費率、托管費率的60%”。具體收費標準由資產委托人與資產管理人協商確定。

    (二)資產托管

      資產托管費由資產托管人向資產委托人收取。收取方式為“按日計提,按月支付”。收費標準嚴格執行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即“特定資產管理業務的管理費率、托管費率不得低于同類型或相似類型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費率、托管費率的60%”。具體收費標準由資產委托人與資產托管人協商確定。

    (三)業績報酬

      業績報酬是指資產管理人與資產委托人商定的,將委托資產增值金額的一部分作為提成支付給資產管理人的特殊收費形式。收取方式由資產管理人與資產委托人協商。收費標準嚴格執行證監會相關規定,即“業績報酬的提取比例不得高于所管理資產在該期間凈收益的20%”。具體收費標準由資產委托人與資產管理人協商確定。

    七.  備注

      本計劃的研究、投資、交易環節,均由資產管理人完成。操作的主要依據系資產管理人的研究報告??蛻艟哂薪ㄗh權,但不得直接干擾資產管理人做出投資指令,更不能代替資產管理人對組合進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