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華安穩固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由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約定發起,并經2010年10月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華安穩固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募集的批復》(證監許可[2010]1362號)和2010 年11月9日《關于華安穩固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募集時間安排的確認函》(基金部函[2010]659號)核準。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已通過《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聯網網站(m.czlongchang.com)進行了公開披露。
本基金管理人保證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核準,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鸩煌阢y行儲蓄和債券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投資人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基金在投資運作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既包括市場風險,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合規風險等。巨額贖回風險是開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種風險,即當單個開放日基金的凈贖回申請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百分之十時,投資人將可能無法及時贖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額。
基金分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貨幣市場基金等不同類型,投資人投資不同類型的基金將獲得不同的收益預期,也將承擔不同程度的風險。一般來說,基金的收益預期越高,投資人承擔的風險也越大。本基金是一只債券型基金,投資于債券等固定收益品種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投資于股票等權益類資產的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產的20%,投資于現金和到期日不超過一年的政府債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本基金權益類資產投資主要進行首次發行以及增發新股投資,并持有因在一級市場申購所形成的股票以及因可轉債轉股所形成的股票,不直接從二級市場買入股票、權證等權益類資產。本基金屬于具有中低風險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種,其長期平均風險和預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貨幣市場基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人認購(或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并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判斷基金是否和投資人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
本基金以1元發售面值開展基金募集,在市場波動等因素的影響下,基金投資仍有可能出現虧損或基金凈值仍有可能低于發售面值。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本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凈值高低并不預示其未來業績表現。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人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負擔。基金管理人及銷售機構均不對本基金的收益和本金作出保證。
詳情請參考:華安穩固收益債券型基金招募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