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核心股票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2008-09-16 16:00:00 來源: 字號:

基金管理人: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華安核心優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發售已獲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08]839號文批準。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核準并不代表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風險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推薦或者保證。

      2、本基金是契約型、開放式、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冊登記機構為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基金托管人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建設銀行")。

      4、本基金自2008年9月16日起至2008年10月17日通過直銷機構和各代銷機構的代銷網點公開發售。直銷機構為本公司,代銷機構包括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銀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商銀行")、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銀行")、深圳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平安銀行")和各大券商等。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過3個月,自基金份額開始發售之日起計算。本公司也可根據基金銷售情況在募集期限內適當延長或縮短基金發售時間,并及時公告。各銷售機構的辦理網點、辦理日期和時間等事項參照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規定。

      5、本基金的發售對象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6、本基金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3個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2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且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不少于200人的條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可以決定停止基金發售,并自基金募集結束之日起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驗資報告,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7、本基金認購以金額申請。投資者認購基金份額時,需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全額交付認購款項。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或基金管理人的電子交易系統首次認購的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元,追加認購的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元;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投資理財中心首次認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00元。投資者在中國工商銀行首次購買基金份額的最低金額為5,000元,追加購買最低金額為1,000元。各代銷機構對最低認購限額及交易級差有其他規定的,以各代銷機構的業務規定為準。

      8、投資者欲購買本基金,需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每個投資者僅允許開立一個本公司基金賬戶(保險公司多險種開戶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以開立多個賬戶),已經開立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賬戶的投資者可免予開戶申請。發售期內各代銷網點同時為投資者辦理開立基金賬戶和認購的手續,但認購申請的確認須以開戶確認成功為前提條件。請投資者注意,如同日在不同銷售機構申請開立基金賬戶,可能導致開戶失敗。

      9、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受了認購申請,申請的成功與否應以注冊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認購申請一經銷售機構受理,不可以撤銷。

      10、本公告僅對本基金發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閱讀同時刊登在2008年9月10日《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和《證券時報》上的《華安核心優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本公告將同時發布在本公司網站(m.czlongchang.com)、中國建設銀行網站(www.ccb.com)。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了解本公司的詳細情況和本基金發售的相關事宜。

      11、本基金通過本公司直銷機構和各代銷機構的網點為投資者辦理基金認購等業務。各銷售機構的業務辦理網點、辦理日期和時間等事項參照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規定。在發售期間,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銷機構外,如增加其他代銷機構,將及時公告。

      12、對未開設代銷網點地區的投資者,請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40088-50099)及直銷專線電話(021-68863400、010-66219999或020-38350158),垂詢認購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發售安排做適當調整。

      14、風險提示

      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基金在投資運作過程中可能遇到各種風險,既包括市場風險(政策風險、經濟周期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再投資風險、購買力風險、流動性風險等),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合規風險等。此外,巨額贖回風險是開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種風險,即當單個開放日基金的凈贖回申請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時,投資者將可能無法及時贖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額。

      本基金是一只進行主動投資的股票型基金,其風險和預期收益均高于混合型基金,在證券投資基金中屬于風險較高、預期收益較高的基金產品。本基金適合具有較高風險承受能力、并能正確認識和對待本基金可能出現的投資風險的中長期投資者。

      基金管理人提示基金投資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資的風險和收益特征,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選擇適合自己的基金產品。投資者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判斷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并通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銷業務資格的其他機構購買和贖回基金,本基金代銷機構名單詳見本《發售公告》以及其他相關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鸸芾砣斯芾淼钠渌鸬臉I績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鸸芾砣颂嵝淹顿Y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

      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開展基金募集,在市場波動等因素的影響下,基金投資仍有可能出現虧損或基金凈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15、本基金管理人擁有對本基金份額發售公告的最終解釋權。

      詳情請見附件

      華安核心優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發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