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辦華安創新股票基金“定期定額投資計劃”的公告
2002-06-07 00:00:00 來源: 字號:

關于開辦華安創新證券投資基金“定期定額投資計劃”的公告

 

華安創新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是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并于2001921日正式成立的契約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為了滿足廣大投資者的理財需求,自2002610日起正式推出華安創新證券投資基金“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投資者可通過本基金銷售機構申請,約定每期扣款時間、扣款金額及扣款方式,由銷售機構于每期約定扣款日在投資者指定銀行帳戶內自動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購申請。

 

現就該業務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適用投資者

本業務目前僅適用于個人投資者,即年滿18周歲的合法持有現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軍人證、武警證的中國居民。

 

二.辦理場所

經本基金管理人公告可辦理該業務的銷售機構網點。(目前僅限交通銀行下屬各代銷網點。待條件成熟時,本基金管理人還將選擇其他銷售機構開辦該業務。)

 

三.辦理方式

投資者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本人指定銀行賬戶之銀行卡到指定交易網點柜面申請辦理。

 

四.辦理時間

“定期定額投資計劃”的申請時間同本基金日常交易時間。

 

五.扣款金額

投資者可自行約定每期扣款金額,但最低不少于人民幣300元(含300元)。“定期定額投資計劃”不受日常申購中“首次申購金額不低于人民幣1萬元,每次追加申購金額不低于人民幣1000元”的限制。

 

六.扣款方式

1.銷售機構將按照投資者申請時所約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則順延到下一基金交易日(目前交通銀行的扣款方式為按月扣款,固定扣款日為每月8日)。

2.投資者須指定唯一銀行賬戶作為每月固定扣款賬戶,且該賬戶須為其從事本基金交易時的指定銀行賬戶。

 

七.費率

“定期定額投資計劃”的費率同日常申購費省?/SPAN>

 

八.交易確認

每期實際扣款日即為基金申購交易日,并以該日(T日)的基金單位凈值為基準計算申購份額。申購份額將在確認成功后直接計入投資者的基金賬戶內,投資者可于T+2日起贖回該部分基金單位。

 

九.“定期定額投資計劃”的撤銷

投資者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本人指定銀行賬戶之銀行卡到指定交易網點柜面申請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的撤銷。

 

十.咨詢辦法

1.代銷機構網點柜面。

2.代銷機構客戶服務電話。(交通銀行各地客戶服務熱線:95559)

3.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http://m.czlongchang.com。

4.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021)68604666。

 

十一.       重要提示

1.如因投資者賬戶內余額不足導致連續三次扣款不成功,則視為投資者自動終止“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2.目前在交通銀行辦理該業務時,固定扣款日為每月8日(若遇非基金交易日則自動順延)。若投資者在每月8日前申請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首次扣款日為當月8日;若每月8日及之后申請辦理 “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則首次扣款日為次月8日。

 

十二.    備查文件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定期定額業務規則》。該規則構成《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的補充條款。投資者可登錄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進行查閱或至開辦該業務的本基金各銷售網點索取。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