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創新股票基金2002年第1次分紅公告
2002-06-17 00:00:00 來源: 字號:

華安創新證券投資基金分紅公告

 

華安創新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成立于2001年9月21日,截止2002年6月14日本基金已實現的可分配收益為 10,785.75萬元。根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其實施準則、《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辦法》等有關規定和《華安創新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契約》的約定,本基金決定進行2002年度中期分紅,經基金管理人計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銀行復核,現將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2002年6月14日實收基金單位為基數,向全體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單位派發現金紅利 0.22元。

二.收益分配時間

1.最后交易日:2002年6月21日

2.權益登記日、除息日:2002年6月24日

3.紅利劃出日:2002年6月25日

4.選擇現金紅利轉購基金單位的投資者其紅利轉換為基金單位的單位資產凈值(NAV)確定日:2002年6月25日

5.現金紅利轉購的基金單位可贖回起始日:2002年6月27日

三.收益分配對象

權益登記日在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持有人。

四.收益發放辦法

1.選擇現金紅利分紅方式的投資者的紅利款將于2002年6月25日自基金托管帳戶劃出。

2.選擇現金紅利轉購基金單位分紅方式的投資者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將于2002年6月26日直接計入其基金帳戶,6月27日起可查詢、贖回。

3.最后交易日之前(含2002年6月21日)已成功辦理指定交易撤銷但尚未辦理指定交易確認的投資者,其分紅方式按照現金紅利轉購基金單位處理。

4.最后交易日之前(含2002年6月21日)凍結的基金單位應分得的現金紅利按照現金紅利轉購基金單位處理。

5.現金紅利轉購基金單位按紅利劃出日的基金單位資產凈值(NAV)轉換基金單位,不足一份基金單位的,四舍五入。

五.有關稅收和費用的說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1998]55號《關于證券投資基金稅收問題的通知》,基金向投資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暫免征收所得稅。

2.本基金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費和再投資手續費。

六.提示

1.截止最后交易日申購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截止最后交易日贖回的基金份額將不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申購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贖回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投資者可以在每個基金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到銷售網點修改分紅方式,本次分紅方式將按照投資者在最后交易日之前(含2002年6月21日)最后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

請投資者仔細核對已收到的最新《客戶信息確認書》或《客戶信息變更確認書》中所記錄的分紅方式是否正確,也可到銷售網點查詢或登錄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的“在線查詢”查詢已選擇的分紅方式,如不正確或希望修改分紅方式的,請務必在2002年6月21日前到銷售網點辦理變更手續。

七.咨詢辦法

1.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http://m.czlongchang.com

2.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021)68604666

3.交通銀行各代銷網點

4.中國銀行各代銷網點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