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華安鼎利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費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1-01-13 08:34:43 來源: 華安基金 字號:

為保障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降低投資者的理財成本,經與華安鼎利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決定自2021年1月13日起,調整本基金的管理費費率。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整基金費率方案

華安鼎利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的管理費率由1.2%調整為0.75%。


二、《華安鼎利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的修訂

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費用與稅收”之“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原文: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1.20%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1.20%÷當年天數

……”

修訂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75%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75%÷當年天數

……”

基金合同摘要部分涉及以上內容的一并進行修訂。


三、《華安鼎利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華安鼎利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修改內容

《華安鼎利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根據基金合同的上述修改進行同步修改,《華安鼎利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將在更新時根據《華安鼎利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華安鼎利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進行相應修改。


四、重要提示

此次調低上述基金的管理費率及基金合同的修訂,已履行了規定的程序,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符合相關規定。本次修訂自2021年1月13日起生效。

投資者可以登錄本公司網站(m.czlongchang.com)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40088-50099)咨詢相關信息。

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資料。敬請投資者留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