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0年11月18日發布的《關于華安中證銀行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修訂基金合同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對華安中證銀行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華安中證銀行分級基礎份額,簡稱“華安中證銀行份額”,基金代碼:160418;華安中證銀行A份額,場內簡稱:銀行股A,基金代碼:150299;華安中證銀行B份額,場內簡稱:銀行股B,基金代碼:150300)的基金合同進行了修改,基金合同修改涉及根據監管規定取消分級機制,并據此就華安中證銀行A份額與華安中證銀行B份額的終止運作,包括終止上市與份額折算等后續具體操作做了安排。
基金管理人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的《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級運作機制,將銀行股A與銀行股B按照基金份額參考凈值折算為華安中證銀行份額,并終止銀行股A與銀行股B的上市。敬請投資者關注相關風險以及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公告,合理安排投資計劃。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整改前,銀行股A、銀行股B仍可在二級市場正常交易,期間,銀行股A、銀行股B可能存在折溢價交易情形,其折溢價率可能發生較大變化。
2、本基金整改將銀行股A、銀行股B按照基金份額參考凈值(而不是二級市場價格)折算為華安中證銀行份額。如果投資者在整改前以溢價買入或持有,折算后可能遭受因溢價消失帶來的較大損失。請投資者注意相關投資風險。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