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8月31日在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http://eid.csrc.gov.cn/fund)、《證券時報》及本公司網站(m.czlongchang.com)發布了《關于召開華安中證全指證券公司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公告》。為使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順利召開,現發布《關于召開華安中證全指證券公司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開會議基本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華安中證全指證券公司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華安中證全指證券公司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華安中證證券分級”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經與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決定召開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以下簡稱“大會”),審議本基金轉型方案等相關事宜,將本基金轉型為“華安中證全指證券公司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會議的具體安排如下:
1、會議召開方式:通訊方式
2、會議投票表決起止時間:自2020年9月16日15:00起,至2020年10月30日17:00止(以本公告列明的通訊表決票的寄達地點收到表決票時間或網絡投票系統記錄時間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短信平臺收到表決時間為準。各項投票方式的起止時間有所差異,具體詳見下文“表決票的填寫和送交方式”)。
3、紙質表決票的送達地點:
收件人: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華安中證全指證券公司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處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四平路1398號同濟聯合廣場B座14層
郵政編碼:200092
聯系人:丁蕾
聯系電話:021-38969662
請在信封表面注明:“華安中證全指證券公司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專用”。
4、網絡投票形式表決票的提交(僅適用于個人投資者)
網絡投票形式的會議表決票按本公告規定的方式提交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系統。
5、短信投票形式表決票的提交(僅適用于個人投資者)
短信投票形式的會議表決票按本公告規定的方式回復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短信平臺。
二、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會議審議事項為《關于華安中證全指證券公司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轉型有關事項的議案》(見附件一)。上述議案的說明及基金合同的詳細修訂內容詳見《華安中證全指證券公司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轉型方案說明書》(見附件五)。
三、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權益登記日
本次大會的權益登記日為2020年9月16日,即該日交易時間結束
后在本基金登記機構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均有權參加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并投票表決。
四、表決票的填寫和送交方式
(一)紙質表決方式
1、本次會議表決票見附件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采取從相關報紙上剪裁、復印附件二或登陸本基金管理人網站
(m.czlongchang.com)、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載并打印等方式填制表決票。
2、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按照表決票的要求填寫相關內容,其中:
(1)個人投資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決票上簽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且基金管理人認可的有效證件或證明)正反面復印件;
(2)機構投資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決票上加蓋本單位公章或經授權的業務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認可的其他印章(以下合稱“公章”),并提供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有權部門的批文、開戶證明或登記證書復印件等);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決票上加蓋本單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權代表在表決票上簽字(如無公章),并提供該授權代表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且基金管理人認可的有效證件或證明)正反面復印件,該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所簽署的授權委托書或者證明該授權代表有權代表該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簽署表決票的其他證明文件,以及該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或者其他有效注冊登記證明復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格的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3)個人投資者委托他人投票的,應由代理人在表決票上簽字或蓋章,并提供被代理的個人投資者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且基金管理人認可的有效證件或證明)正反面復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可參照附件三)。如代理人為個人,還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且基金管理人認可的有效證件或證明)正反面復印件;如代理人為機構,還需提供代理人的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有權部門的批文、開戶證明或登記證書復印件等);
(4)機構投資者委托他人投票的,應由代理人在表決票上簽字或蓋章,并提供機構投資者的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有權部門的批文、開戶證明或登記證書復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可參照附件三)。如代理人為個人,還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且基金管理人認可的有效證件或證明)正反面復印件;如代理人為機構,還需提供代理人的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有權部門的批文、開戶證明或登記證書復印件等)。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委托他人投票的,應由代理人在表決票上簽字或蓋章,并提供該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或者其他有效注冊登記證明復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格的證明文件的復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可參照附件三)。如代理人為個人,還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且基金管理人認可的有效證件或證明)正反面復印件;如代理人為機構,還需提供代理人的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有權部門的批文、開戶證明或登記證書復印件等)。
(5)以上各項中的公章、批文、開戶證明及登記證書,以基金管理人認可的為準。
3、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將填妥的表決票和所需的相關文件自2020年9月16日15:00起,至2020年10月30日17:00止(投票表決時間以本次大會召集人指定的紙質表決票收件人收到表決票時間為準)通過專人送交或郵寄的方式送達至本次大會召集人指定的表決票收件人辦公地址,并請在信封表面注明:“華安中證全指證券公司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專用”。
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表決票收件人及其聯系方式如下: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四平路1398號同濟聯合廣場B座14層
郵政編碼:200092
聯系人:丁蕾
聯系電話:021-38969662
請在信封表面注明:“華安中證全指證券公司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專用”。
(二)基金管理人移動網絡投票系統投票(僅適用于個人投資者)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移動網絡投票系統,包括:移動端投票Mini Site(專用小型網站)、華安基金微信公眾號、支付寶華安基金財富號 ,參與本次大會投票。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通過訪問指定的移動端投票Mini Site(專用小型網站)進行投票;或通過微信搜索“華安基金”,關注華安基金公眾號并回復“投票”;或通過支付寶搜索“華安基金財富號”,關注財富號后根據界面引導進行投票。基金份額持有人完成身份驗證后登錄移動網絡投票系統,在確認具備投票資格后按提示進行投票操作。
投票時間:自2020年9月17日0:00起,至2020年10月30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移動網絡投票系統收到表決時間為準)
移動網絡投票系統投票方式僅適用于個人投資者,對機構投資者暫不開通。
(三)短信投票(僅適用于個人投資者)
為方便基金份額持有人參與本次大會投票,自2020年9月17日0:00起,至2020年10月30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短信平臺收到表決時間為準),基金管理人提供短信通道供個人投資者參與本次大會投票。
1、基金管理人將會發送征集投票的提示短信給在基金管理人處預留手機號碼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以便于基金份額持有人使用短信通道進行參與表決。若基金份額持有人原預留手機號碼已變更或已不再實際使用的,可選擇其他方式進行投票。
2、短信表決意見內容為“姓名+身份證件號碼+同意/反對/棄權”,有且只有一種表決意見。請個人投資者務必按照上述要求回復短信。
3、如因短信通道或通訊故障等不可抗力或非基金管理人人為因素,導致上述投票短信無法及時送達基金份額持有人或本基金管理人無法及時收回投票的,基金管理人不承擔短信投票失效的責任,基金份額持有人在表決截止日前可以選擇其他投票方式進行投票。
4、短信投票方式僅適用于個人投資者,對機構投資者暫不開通。
五、計票
1、本次會議的計票時間為2020年11月3日,計票方式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權的兩名監票人在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權代表的監督下進行計票,并由公證機關對其計票過程及結果予以公證。
2、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組成,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授權代表有權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并表決。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額在其對應的份額級別內擁有平等的投票權,即華安中證證券份額、華安中證證券A份額、華安中證證券B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額在其對應的份額級別內享有平等的投票權。
3、表決票效力的認定詳見附件四。
六、決議生效條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華安中證證券份額、華安中證證券A份額、華安中證證券B份額各自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各自基金總份額的50%(含50%);
2、《關于華安中證全指證券公司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轉型有關事項的議案》應當由提交有效表決票的華安中證證券份額、華安中證證券A份額、華安中證證券B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在各自基金份額類別內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方為有效;
3、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本基金管理人自通過之日起5日內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并自生效之日起依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及二次授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規定,本次持有人大會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華安中證證券份額、華安中證證券A份額、華安中證證券B份額各自的基金份額達到權益登記日各自基金份額類別總份額的50%以上(含50%)方可舉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開,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規定時間內就同一議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華安中證證券份額、華安中證證券A份額、華安中證證券B份額各自基金份額不少于在權益登記日各自基金總份額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重新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時,除非授權文件另有載明,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授權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做出的各類授權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權方式發生變化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權,則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權為準,詳細說明見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
八、本次大會相關機構
1、召集人: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監督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證機關:上海市東方公證處
聯系人:傅勻
聯系方式:021-62154848
4、律師事務所: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
九、重要提示
1、如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未成功召開或議案未通過的,基金管理人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的《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級運作機制,將華安中證證券A份額與華安中證證券B份額按照基金份額參考凈值折算為華安中證證券份額。屆時,基金管理人將相應變更基金名稱、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級運作的安排進行公告。敬請投資者合理安排投資計劃。
2、請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提交表決票時,充分考慮郵寄在途時間,確保表決票于表決截止時間前送達。請基金份額持有人認真閱讀本次持有人大會表決票效力認定程序和標準,詳見附件四。
3、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有關公告可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網站(m.czlongchang.com)及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閱,投資者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本基金管理人客戶服務電話40088-50099咨詢。
4、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8月31日披露召開本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公告,本基金華安中證證券A份額、華安中證證券B份額將于本公告發布之日(2020年8月31日)開市起停牌至當日10:30。本基金華安中證證券A份額、華安中證證券B份額將自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計票之日(2020年11月3日)開市起停牌,并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公告發布日10:30復牌(如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公告發布日為非交易日,則發布日后首個交易日開市時復牌)。
5、基金管理人將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前發布提示性公告,就持有人大會相關情況做必要說明,請予以留意。
6、若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的轉型事宜獲表決通過,選擇期具體時間安排詳見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相關公告。
7、如果同一基金份額只存在紙質方式表決以外的有效的其他方式表決時,以有效的該種表決方式為準;多次以其他方式表決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結果為準。故提示基金份額持有人慎重行使投票權利,采用除紙質方式表決外其他方式表決的,形成有效表決意見后將無法更改表決意見,如需更改表決意見,需采用紙質方式表決。
8、本公告的有關內容由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附件一:《關于華安中證全指證券公司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轉型有關事項的議案》
附件二:《華安中證全指證券公司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通訊表決票》
附件三:《授權委托書》
附件四:《華安中證全指證券公司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票效力認定程序和標準》
附件五:《華安中證全指證券公司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轉型方案說明書》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