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降低投資者的理財成本,經與華安安進靈活配置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決定自2019年7月16日起,調低本基金的相關費率。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低基金費率方案
華安安進靈活配置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的管理費年費率由1.5%調低至0.6%。
二、基金合同的修訂
“第十五部分 基金費用與稅收”之“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原文: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1.5%年費率計提?;鸸芾碣M的計算方法如下:
H=E×1.5%÷當年天數
……”
修訂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6%年費率計提?;鸸芾碣M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6%÷當年天數
……”
基金合同摘要部分涉及以上內容的一并進行修訂,具體詳見附件。
二、《華安安進靈活配置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修改內容
《華安安進靈活配置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將在定期更新時根據《華安安進靈活配置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華安安進靈活配置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進行相應修改。
三、重要提示
此次調低上述基金的相關費率及基金合同的修訂,已履行了規定的程序,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規定。本次修訂自2019年7月16日起生效。
投資者可以登錄本公司網站(m.czlongchang.com)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40088-50099)咨詢相關信息。
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資料。敬請投資者留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
《華安安進靈活配置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前后文對照表
| 章節 | 修訂前 | 修訂后 |
| 第十五部分 基金費用與稅收 |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1.5%年費率計提?;鸸芾碣M的計算方法如下: H=E×1.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個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核對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支付日期順延。 |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6%年費率計提。基金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6%÷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個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核對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支付日期順延。 |
|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內容摘要 |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1.5%年費率計提?;鸸芾碣M的計算方法如下: H=E×1.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個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核對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支付日期順延。 |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6%年費率計提?;鸸芾碣M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6%÷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個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核對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支付日期順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