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與浙江網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網商銀行”)簽署的協議和相關業務準備情況,自2019年7月1日起,本公司將增加網商銀行作為華安匯財通貨幣市場基金的銷售機構。
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適用基金范圍
| 基金名稱 | 基金簡稱 | 基金代碼 |
| 華安匯財通貨幣市場基金 | 華安匯財通貨幣 | 000709 |
自2019年7月1日起,投資者可通過網商銀行辦理上述基金的開戶及申購、贖回等業務。具體的業務流程、辦理時間和辦理方式請遵循銷售機構的規定。
投資者欲了解基金產品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
二、業務咨詢
投資者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咨詢、了解有關詳情:
| 機構名稱 | 網址 | 客服熱線 |
| 浙江網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www.mybank.cn | 95188-3 |
|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m.czlongchang.com | 40088-50099 |
三、風險提示
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投資者購買貨幣市場基金并不等于將資金作為存款存放在銀行或者存款類金融機構,基金管理人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鸬倪^往業績并不代表其將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敬請投資者認真閱讀基金的相關法律文件,并選擇適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品種進行投資。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