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投資者的理財需求,增加不同銷售渠道客戶的投資方式選擇,經與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決定于2019年5月21日起對本基金增加C類基金份額類別,并對《基金合同》、《托管協議》及相關法律文件作相應修改?,F將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收取銷售服務費的C類基金份額
1、增設的C類基金份額僅開通場外份額,不開通場內份額。本基金增加C類基金份額后,將形成A類和C類兩類基金份額。各類基金份額分別設置對應的基金代碼并分別計算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投資者申購時可以自主選擇與A類基金份額或C類基金份額相對應的基金代碼進行申購。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額類別之間不能相互轉換。原有的基金份額在增設了C類基金份額后,全部自動轉換為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該類份額的申購贖回業務規則以及費率結構均保持不變。各基金份額類別的對應關系如下:
| 原有份額 | 原有份額全部轉為A類基金份額 | C類基金份額 | |
| 基金簡稱 | 華安創業板50ETF聯接 | 華安創業板50ETF聯接A | 華安創業板50ETF聯接C |
| 基金代碼 | 160422 | 160422 | 160424 |
對于本基金新增的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而從本類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年費率為0.25%)。C類基金份額的管理費、托管費計提方法、計提標準與A類基金份額一致。C 類份額的初始基金份額凈值與當日 A 類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一致。
A類和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費率如下表所示:
(1)申購費率適用以下費率標準:
| 申購金額(M) | 申購費率 |
| A類份額 | |
| M<100萬 | 1.2% |
| 100萬≤M<300萬 | 0.8% |
| 300萬≤M<500萬 | 0.4% |
| M≥500萬 | 每筆1000元 |
| C類份額不收取申購費 | |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申購費率隨申購金額的增加而遞減。投資人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對通過直銷中心申購的養老金客戶與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資人實施差別的申購費率。
養老金客戶指基本養老基金與依法成立的養老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補充養老基金,包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可以投資基金的地方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單一計劃以及集合計劃。如將來出現經養老基金監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老基金類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說明書更新時或發布臨時公告將其納入養老金客戶范圍,并按規定向中國證監會備案。非養老金客戶指除養老金客戶外的其他投資人。
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養老金客戶申購費率為每筆500元。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用由基金申購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各項費用。
對于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
(2)贖回費率收費標準如下:
| 申購金額(M) | 申購費率 |
| A類份額 | |
| Y<7天 | 1.5% |
| 7天≤Y<1年 | 0.5% |
| 1年≤Y<2年 | 0.25% |
| Y≥2年 | 0 |
| C類份額 | |
| Y<7天 | 1.5% |
| Y≥7天 | 0 |
注:1年為365天,2年為730天
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
關于A類份額的贖回費,對于持續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資者收取不少于1.5%的贖回費并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對于持續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資人收取的贖回費中不低于總額的25%計入基金財產。未計入基金財產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費。C類份額的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
(3)基金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年費率為0.25%,按前一日C類基金資產凈值的0.25%年費率計提。
銷售服務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25%÷當年天數
H 為C類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 為C類基金份額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個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核對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劃出,經注冊登記機構分別支付給各個基金銷售機構。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2、C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定投
投資者可自2019年5月21日起辦理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以及定投業務。
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暫不開通轉換業務。
3、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適用的銷售機構
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機構暫僅包括本公司直銷柜臺以及直銷網上交易系統。
如有其他銷售機構新增辦理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等業務,請以本公司屆時相關公告為準。
4、C類份額申購、贖回數量限制
投資人辦理C類份額申購時,首次單筆申購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元(含申購費,下同),追加申購的單筆申購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元。其他銷售機構對最低申購限額及交易級差有其他規定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務規定為準。投資者通過直銷機構(電子交易平臺除外)申購本基金C類份額的,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為人民幣10萬元。投資人當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轉購基金份額時,不受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
C類份額持有人在銷售機構贖回時,每次贖回申請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額。C類份額持有人贖回時或贖回后在銷售機構(網點)單個交易賬戶保留的基金份額余額不足1份的,余額部分基金份額在贖回時需同時全部贖回;
基金管理人對單個投資人累計持有的基金份額暫不設上限,如有調整,具體規定請參見招募說明書或相關公告;
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拒絕大額申購、暫停基金申購等措施,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具體規定請參見相關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申購金額和贖回份額的數量限制?;鸸芾砣吮仨氃谡{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二、基金合同的修訂
為確保增加C類收費模式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公司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關內容進行了修訂,本項修訂不涉及基金份額持有人權利義務關系的變化,對原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詳見附件《華安創業板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對照表》。
本基金的《托管協議》及《華安創業板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部分相應更新。本基金管理人將于公告當日將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協議》登載于公司網站,并在下期更新的《華安創業板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中,對上述相關內容進行相應修改。投資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請仔細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及相關法律文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規定范圍內調整上述有關內容。
投資者可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網站(m.czlongchang.com)或撥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戶服務電話(40088-50099)獲取相關信息。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