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稱 | 華安養老目標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發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
| 基金簡稱 | 華安養老2030三年 |
| 基金主代碼 | 006575 |
| 基金運作方式 | 契約型開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9年4月26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稱 |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稱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名稱 |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及《華安養老目標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發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華安養老目標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發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說明書》 |
| 申購起始日 | 2019年5月10日 |
| 定期定額投資起始日 | 2019年5月10日 |
注:投資者范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發起資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2.日常申購和定期定額業務的辦理時間
華安養老目標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發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簡稱“本基金”)為養老目標日期基金,按照相關法規規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約定,對于每份基金份額設置了3年最短持有期限。即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目標日期(即2030年12月31日)的期間,對于每份基金份額,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對于認購份額而言)起或自基金份額申購確認日(含)(對于申購份額而言)起至3個公歷年后對應日(如該對應日為非工作日或無該對應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的前一日為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內基金份額持有人不能提出贖回申請,在每份基金份額的最短持有期限結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可申請基金份額贖回。
本基金將自 2019年5月10日起開放日常申購、定期定額申購業務,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