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華安信用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現將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旗下華安信用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及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本次基金持有人大會會議情況
本基金以通訊方式召開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審議了《關于華安信用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轉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關事項的議案》(以下簡稱“本次會議議案”),并由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對本次會議議案進行表決。大會投票表決時間從2019年1月25日起,至2019年2月21日17:00止(送達時間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決票時間為準)。
本基金管理人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進行計票,參加此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額共計5,694,838.70份,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額占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權益登記日為2019年1月24日,權益登記日本基金總份額共計11,028,622.11份)的51.64%,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基金合同》規定的有關持有人大會(通訊方式)的召開條件。
參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5,694,838.70份基金份額對本次會議議案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額表示反對;0份基金份額表示棄權。經參加投票表決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100%同意通過本次大會議案。同意本次會議議案的基金份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本次會議議案有效通過。
此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計票于2019年2月22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權代表的監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律師的見證下進行,并由上海市東方公證處公證員對計票過程及結果進行了公證。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擔,費用明細如下表所示:
| 項目 |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
| 律師費 | 35,000.00 |
| 公證費 | 10,000.00 |
| 合計 | 45,000.00 |
二、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的生效
根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于2019年2月22日表決通過了《關于華安信用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轉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關事項的議案》,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該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將自該日起2日內將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
三、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事項實施情況
1、關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訂情況
根據《關于華安信用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轉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關事項的議案》,為實施華安信用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轉型方案,基金管理人已將《華安信用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華安信用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分別修訂為《華安添鑫中短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華安添鑫中短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并據此擬定了《華安添鑫中短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上述文件已報中國證監會進行變更注冊。
自2019年2月25日起,本基金將正式轉型為華安添鑫中短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A類簡稱:華安添鑫中短債A,基金代碼:040045;C類簡稱:華安添鑫中短債C,基金代碼:007020),原華安信用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將變更為華安添鑫中短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A類基金份額,對于由華安信用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轉入變更后的華安添鑫中短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其持有期將從原份額(即華安信用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登記確認之日起連續計算。自同日起,《華安添鑫中短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和《華安添鑫中短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生效,原《華安信用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和《華安信用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失效。
2、關于本基金轉型前后申購、贖回等業務的安排
2019年2月22日,本基金申購、贖回等業務正常辦理。2019年2月25日,本基金轉型為華安添鑫中短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后,將進入封閉期,暫停辦理日常申購(含定投)、贖回與轉托管業務,封閉期不超過三個月,其中A類、C類基金份額申購、贖回、轉換和定期定額投資業務開放時間請見管理人屆時發布的公告,敬請投資者留意。在封閉期最后一個工作日,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在其資產凈值總額保持不變的前提下,變更登記為基金份額凈值為 1.0000元的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數按折算比例相應調整。具體份額折算方案請見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公告,敬請投資者留意。
四、 備查文件
1、《關于以通訊方式召開華安信用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公告》
2、《關于以通訊方式召開華安信用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關于以通訊方式召開華安信用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東方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
5、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