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季季鑫短期理財債券型基金關于2018年第3期運作期到期后暫停下一運作期運作的公告
2018-09-13 08:05:37 來源: 華安基金 字號:

華安季季鑫短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以“運作期滾動”方式運作,2018年第3期運作期為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9月19日,基金托管人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落實《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的監管要求以及《華安季季鑫短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的相關規定,本基金在2018年第3期到期后將暫停下一運作期運作,不再接受申購申請,具體事項提示如下:


一、2018年第3期基金份額贖回的相關安排


1、本基金A類份額的基金代碼為040030,B類份額的基金代碼為040031。


2、2018年第3期運作期為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9月19日,到期贖回開放日為2018年9月19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在該日贖回本基金基金份額。


3、2018年9月19日未提交贖回申請的本基金A類和B類份額,將與第3期通過約定贖回代碼(000568)集中申購本基金的基金份額一起,在本運作期期末發起自動全額贖回。約定贖回業務規則詳見


2014年3月24日本公司披露的《關于華安季季鑫短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調整集中申購期安排、開通“約定贖回”業務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4、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基金運作期到期日當日正常收取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和銷售服務費,本基金不收取贖回費。


二、暫停運作期間的相關安排


1、本基金暫停運作期間所發生的費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2、本基金暫停運作以后,本基金管理人將根據監管要求和實際情況,在履行相應程序后,決定本基金后續運作的相關安排,詳情以屆時公告為準。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直銷機構: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本基金代銷機構包括: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具體代銷機構名單請關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和本公司發布的新增代銷機構公告。


3、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以及贖回業務等事項的詳細情況請向各銷售機構咨詢。由于各基金銷售機構系統及業務安排等原因,贖回開放日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可能有所不同,投資者應參照各基金銷售機構的具體規定。


4、投資者也可以登陸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m.czlongchang.com)或撥打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40088-50099、021-38969999咨詢相關情況。


風險提示:


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時,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