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華安安益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8-05-12 08:00:42 來源: 華安基金 字號:

華安安益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1月16日生效,基金管理人和登記機構為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調整基金份額計算凈值位數


為更好地擬合業績比較基準,保障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決定將本基金的基金份額凈值計算位數從小數點后三位調整為小數點后四位,小數點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二、華安安益保本保本到期轉型


華安安益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保本期為30個月,第一個保本期自2015年11月16日至2018年5月16日,華安安益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第一個保本期于2018年5月16日到期。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約定,如保本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續條件,則本基金將按基金合同的約定變更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基金名稱相應變更為“華安安益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同時,變更后的“華安安益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投資及基金費率等相關內容也將根據基金合同的相關約定作相應修改。上述變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后,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在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公告。


鑒于本基金第一個保本期到期后將不再符合保本基金存續條件,因此本基金將按照《華安安益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約定變更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即“華安安益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根據《華安安益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約定,變更后基金合同、托管協議和招募說明書分別修訂為《華安安益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華安安益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和《華安安益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調整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保留并適用《華安安益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關于變更后的華安安益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名稱、投資目標、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投資限制、業績比較基準以及基金費率等條款的約定,并根據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規定,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對基金合同的其他條款進行修訂。


自2018年5月24日起,修訂后的《華安安益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華安安益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前述修改變更事項是依據《華安安益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約定及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規定而修訂的,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修改變更事項已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本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在對基金合同進行修訂后,也將對基金托管協議和招募說明書涉及的上述相關內容進行相應修訂。具體修訂的內容,詳見刊登在2018年5月12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的《華安安益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華安安益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華安安益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同時登載于本公司網站。投資人辦理基金交易等相關業務前,應仔細閱讀該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風險提示及相關業務規則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資者可以登錄本公司網站(m.czlongchang.com)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40088-50099)咨詢相關信息。


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上述基金時應認真閱讀該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資料。敬請投資者留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