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慧增優選定期開放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8-02-07 08:39:16 來源: 華安基金 字號: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稱 華安慧增優選定期開放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簡稱 華安慧增優選定期開放靈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碼 160423
基金運作方式 契約型開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2月6日
基金管理人名稱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稱 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及《華安慧增優選定期開放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華安慧增優選定期開放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開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基金募集情況

基金募集申請獲中國證監會核準的文號 證監許可【2016】1651號及機構部函【2017】1116號
基金募集期間 自2017年11月3日
至2018年1月29日止
驗資機構名稱 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資金劃入基金托管專戶的日期 2018年2月1日
募集有效認購總戶數(單位:戶) 229
募集期間凈認購金額(單位:元) 217,147,727.34
認購資金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單位:元) 32,717.27
募集份額(單位:份) 有效認購份額 217,147,727.34
利息結轉的份額 32,717.27
合計 217,180,444.61
其中:募集期間基金管理人運用固有資金認購本基金情況 認購的基金份額(單位:份) -
占基金總份額比例 -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
其中:募集期間基金管理人的從業人員認購本基金情況 認購的基金份額(單位:份) 558.18
占基金總份額比例 0.0002570%
募集期限屆滿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辦理基金備案手續的條件
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獲得書面確認的日期 2018年2月6日


注:1、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費、會計師費、律師費由基金管理人承擔,不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2、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基金投資和研究部門負責人持有該只基金份額總量的數量區間為0;本基金基金經理認購本基金份額總量的數量區間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到銷售機構的網點進行交易確認單的查詢和打印,也可以通過本公司的網站(m.czlongchang.com)或客戶服務電話(40088-50099)查詢交易確認情況。


(2)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該日)起或自每一個開放期結束之日次日(含該日)起至18個月后對應日(如該對應日為非工作日或無該對應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止的期間,為本基金的一個封閉期。本基金封閉期內不辦理申購與贖回業務。


(3)封閉期結束后,本基金將設開放期,投資者可在開放期內進行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本基金每個開放期為本基金每個封閉期結束之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起原則上不少于7個自然日且最長不超過30個自然日的期間,開放期的具體時間參見相關公告。每個開放期結束之日的次日起進入下一封閉期,以此類推。本基金管理人將于開始辦理日前依照《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披露。


風險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鸬倪^往業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本基金初始募集凈值1元。在市場波動因素影響下,本基金凈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資者有可能出現虧損。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