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證券投資基金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的《證券投資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業務指引(試行)》(以下簡稱“估值業務指引”),經與相關托管銀行協商一致,自2017年10月20日起,本公司對旗下證券投資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方法進行調整,參考估值業務指引進行估值。敬請投資者予以關注。
重要提示:
基金估值方法調整當日可能會對基金份額凈值產生一定影響,上市交易型基金估值方法調整后,基金交易價格與基金份額凈值之間折溢價比例可能發生一定變化,敬請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并審慎作出投資決策。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