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稱 | 華安中證定向增發事件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 |
| 基金簡稱 | 華安中證定向增發(場內簡稱:定增事件) |
| 基金主代碼 | 160422 |
| 基金運作方式 | 上市契約型開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7年4月11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稱 |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稱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名稱 |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
| 公告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及《華安中證定向增發事件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合同》、《華安中證定向增發事件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招募說明書》 |
| 申購起始日 | 2017年5月26日 |
| 贖回起始日 | 2017年5月26日 |
| 定期定額投資起始日 | 2017年5月26日 |
注:
1、投資者范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2、華安中證定向增發事件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以下簡稱“本基金”。
3、根據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定,投資者可通過場外或場內兩種方式對華安中證定向增發份額進行申購與贖回。場外申購的華安中證定向增發份額登記在注冊登記系統基金份額持有人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下;場內申購的華安中證定向增發份額登記在證券登記結算系統基金份額持有人深圳證券賬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