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長高集團“、”華光股份”股票估值調整的公告
2016-06-30 08:24:15 來源: 華安基金 字號: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范證券投資基金估值業務的指導意見》(證監會公告[2008]38號),為使持有長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維護持有人利益,經與托管銀行協商一致,本公司決定自2016年6月28日起對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長高集團(股票代碼:002452)、華光股份(股票代碼:600475)采用“指數收益法”予以估值,在確定指數時采用中證協SAC 行業指數作為計算依據。在上述股票復牌且其交易體現了活躍市場交易特征后,按市場價格進行估值,屆時不再另行公告。敬請投資者予以關注。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