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穩固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增加A類份額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協議的公告
2016-03-19 09:00:00 來源: 華安基金 字號:

  為滿足投資者的理財需求,增加不同銷售渠道客戶的投資方式選擇,經與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協商一致,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決定于2016年3月22日起對本基金增加A類基金份額類別(A類份額代碼:002534),并對《基金合同》、《托管協議》及相關法律文件作相應修改。現將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收取申購贖回費用的A類基金份額


  本基金按照收取費用的差異,將本基金的基金份額分為A類、C類兩類份額。


  在本基金的基金份額分類實施后,本基金原有的基金份額轉為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該類份額的申購贖回業務規則、管理費及銷售服務費的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均保持不變。對于本基金新增的A類基金份額,其管理費計提方法、計提標準與C類基金份額一致,不收取銷售服務費,收取申購及贖回費。


  A類及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費率如下表所示:


(1)本基金申購費率適用以下費率標準:

單筆申購金額(M) 申購費率
A類基金份額
M<100萬 0.8%
100萬≤M<300萬 0.5%
300萬≤M<500萬 0.3%
M≥500萬 每筆1000元
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


(2)本基金贖回費率收費標準如下:


1)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如下:

累計持有期限(Y) 贖回費率
Y<30天 0.5%
30 天≤Y<90 天 0.3%
Y≥90天 0


2)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如下:


  在運作期內,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按照基金份額持有人在當期運作期的持有時間遞減。在適用該贖回費率時,本基金只計算C類基金份額持有人在當期運作期的持有期限,對于C類基金份額持有人在當期運作期以外的過渡期或運作期的持有期限不累計計算。具體如下:

當期運作期持有期限 贖回費率
不滿90天 1%
滿90天,但不滿365天 0.5%
滿365天,但不滿730天 0.3%
滿730天,至本基金3年當期運作期期滿日之間(含該期滿日) 0.2%


  本基金的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并全部計入基金資產。


二、基金合同的修訂


  為確保增加A類收費模式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公司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關內容進行了修訂,本項修訂不涉及基金份額持有人權利義務關系的變化,對原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詳見附件《華安穩固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對照表》。


  本基金的《托管協議》及《華安穩固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部分相應更新。本基金管理人將于公告當日將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協議》登載于公司網站,并在下期更新的《華安穩固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中,對上述相關內容進行相應修改。投資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請仔細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及相關法律文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規定范圍內調整上述有關內容。


  投資者可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網站(www.huaanfund.cn)或撥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戶服務電話(40088-50099)獲取相關信息。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