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范證券投資基金估值業務的指導意見》(證監會公告[2008]38號),為使持有長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維護持有人利益,經與托管銀行協商一致,本公司決定自2015年7月8日起對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暴風科技(股票代碼:300431)、漢威電子(股票代碼:300007)、恒順眾昇(股票代碼:300208)、鴻達興業(股票代碼:002002)、華測檢測(股票代碼:300012)、皇氏集團(股票代碼:002329)、建發股份(股票代碼:600153)、江蘇神通(股票代碼:002438)、金鴻能源(股票代碼:000669)、金亞科技(股票代碼:300028)、勁嘉股份(股票代碼:002191)、萊茵置業(股票代碼:000558)、利歐股份(股票代碼:002131)、寧波韻升(股票代碼:600366)、歐菲光(股票代碼:002456)、洽洽食品(股票代碼:002557)、數字政通(股票代碼:300075)、宋城演藝(股票代碼:300144)、威創股份(股票代碼:002308)、衛士通(股票代碼:002268)、西藏珠峰(股票代碼:600338)、先鋒新材(股票代碼:300163)、新寧物流(股票代碼:300013)、亞夏股份(股票代碼:002375)、中國國航(股票代碼:601111)、宗申動力(股票代碼:001696)采用“指數收益法”予以估值,在確定指數時采用中證協SAC 行業指數作為計算依據。在上述股票復牌且其交易體現了活躍市場交易特征后,按市場價格進行估值,屆時不再另行公告。敬請投資者予以關注。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