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人:
華安資產上海虹口區安置房特定多個客戶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本計劃”)于2014年9月29日備案成立。根據合同約定的退出情形:
A類委托人應當自資產管理計劃成立日(含該日)起至初始投資起始日起【3】個月屆滿后退出。
資產管理人特此公告本計劃A類委托人于2014年12月29日屆滿退出,資產管理人在10個工作日內根據合同約定向A類委托人進行收益分配。
華安未來資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