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范證券投資基金估值業務的指導意見》(證監會公告[2008]38號),為使持有長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維護持有人利益,經與托管銀行協商一致,本公司決定自2014年2月12日起對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億緯鋰能(股票代碼:300014)采用“指數收益法”予以估值,在確定指數時采用中證協SAC 行業指數作為計算依據。在億緯鋰能股票復牌且其交易體現了活躍市場交易特征后,按市場價格進行估值,屆時不再另行公告。敬請投資者予以關注。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