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華安滬深300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業務規定,華安滬深300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份額包括華安滬深300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的基礎份額(以下簡稱“華安滬深300份額”)、華安滬深300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的穩健收益類份額(以下簡稱“華安滬深300A份額”)和華安滬深300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的積極收益類份額(以下簡稱“華安滬深300B份額”)將在2014年1月2日辦理定期份額折算業務。相關事項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額折算基準日
根據基金合同的規定,定期份額折算基準日為每個會計年度的第一個工作日。
本次定期份額折算的基準日為2014年1月2日。
二、基金份額折算對象
基金份額折算基準日登記在冊的華安滬深300A份額和華安滬深300份額,華安滬深300B份額不參與定期折算,除非定期折算時同時滿足不定期折算的條件。
三、基金份額折算方式
華安滬深300A份額和華安滬深300B份額按照本基金招募說明書第六部分“基金份額的分級”中規定的凈值計算規則進行參考凈值計算,對華安滬深300A份額的應得約定收益進行定期份額折算,每2份華安滬深300 份額將按1 份華安滬深300A份額獲得應得約定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額。在基金份額定期折算前與折算后,華安滬深300A份額和華安滬深300B份額的份額配比保持1:1 的比例不變。
華安滬深300A份額每個期末的約定應得收益,即華安滬深300A份額每個會計年度最后一日份額參考凈值超出1.000 元部分,將被折算為場內華安滬深300 份額分配給華安滬深300A份額持有人。華安滬深300 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每2 份華安滬深300 份額將獲得按照1 份華安滬深300A份額分配的新增華安滬深300 份額。
持有場外華安滬深300 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將按前述折算方式獲得新增場外華安滬深300 份額;持有場內華安滬深300 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將按前述折算方式獲得新增場內華安滬深300 份額。經過上述份額折算,華安滬深300A份額的參考凈值和華安滬深300 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將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