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雙債添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2013-05-10 08:29:44 來源: 華安基金 字號:

  重要提示

  華安雙債添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由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約定發起,并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13年4月23日證監許可[2013]580號文核準。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已通過《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聯網網站(m.czlongchang.com)進行了公開披露。

  基金管理人保證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核準,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基金不同于銀行儲蓄和債券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投資者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本基金在投資運作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流動性風險、技術風險、道德風險、合規風險、不可抗力風險以及專注于信用債和可轉債投資帶來的信用風險和轉股風險等等。此外,本基金的投資范圍中包括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該券種具有較高的流動性風險和信用風險,可能增加本基金總體風險水平。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其預期的風險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貨幣市場型基金,屬于證券投資基金中中等風險的品種。

  投資者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并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判斷基金是否和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本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凈值高低并不預示其未來業績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亦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

  投資者應當通過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銷業務資格的其他機構購買和贖回基金,基金代銷機構名單詳見本招募說明書以及相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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