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向養老金客戶提供專業的投資理財服務,根據基金合同有關基金申購費率調整的規定,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自2013年1月28日起面向養老金客戶實施特定申購費率。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適用投資者范圍
通過本公司直銷柜臺申購華安旗下開放式基金的養老金客戶,包括基本養老基金與依法成立的養老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補充養老基金等,具體包括:
1、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2、可以投資基金的地方和行業社會保障基金;
3、企業年金單一計劃以及集合計劃;
如將來出現經養老基金監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老基金類型,本公司將在招募說明書更新時或發布臨時公告將其納入養老金客戶范圍,并按規定向中國證監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