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延長華安月月鑫短期理財債券型基金運作期集中申購開放期間的公告
2012-07-21 08:30:00 來源: 華安基金 字號:

  華安月月鑫短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2]541號文核準公開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5月9日起正式生效。為了滿足投資者的理財需求,提供更靈活的理財服務,經與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決定自本基金2012年第3個運作期起,將本基金每個運作期的集中申購開放日由1個工作日延長至3個工作日。敬請投資人留意上述集中申購期間延長的變化并關注基金管理人未來關于集中申購具體安排的公告。

  一、運作期及其開放日安排

  1、運作期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或自每一運作期結束之日的次日(含)起至次月倒數第3個工作日(含)的運作期間,為本基金的一個運作期。
為提高本基金的投資效率,本基金應保證任一運作期的最后1日與下一運作期的運作起始日為連續的兩個工作日。若因節假日因素影響導致根據以上規則確定的任一運作期最后1日的次日為非工作日,則基金管理人將根據當年國家有關部門公布的法定節假日安排對基金的運作期進行調整,確保本基金任一運作期的最后1日與下一運作期的運作起始日為連續的兩個工作日。

  2、運作期的開放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個運作期的倒數第2個工作日為本基金當期的贖回開放日。

  在每個運作期的倒數第2個工作日、倒數第3個工作日和倒數第4個工作日,本基金將開放下一運作期的集中申購。

  二、相關業務規則

  1、基金代碼和集中申購代碼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代碼為040028,B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代碼為040029,集中申購代碼為040027。

  2、集中申購申請的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以交易時間結束前受理集中申購申請的當天作為集中申購申請日(T日),在正常情況且未發生本基金合同第五部分第(三)條所述情況的前提下,本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在T+2日內對集中申購的有效性進行確認。T日提交的有效申請,投資者可在T+3日后(包括該日)到銷售網點柜臺或以銷售機構規定的其他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痄N售機構對集中申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收到申請。

  3、集中申購的注冊登記

  投資者T日集中申購基金成功后,正常情況且未發生本基金合同第五部分第(三)條所述情況的前提下,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在最近一個運作期的首日為投資人辦理登記權益的注冊登記手續,投資者有權在最近一個贖回開放日贖回該部分基金份額。

  三、重要提示

  1、投資者在提交贖回、轉換等交易申請時,應正確填寫基金份額的代碼(A類、B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代碼不同);投資者在提交集中申購申請時,應正確填寫基金份額的集中申購代碼。因錯誤填寫相關代碼所造成的集中申購、贖回、轉換等交易申請無效的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2、基金管理人將在每一運作期的集中申購、贖回開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公告集中申購與贖回的開放日及具體業務辦理時間。

  3、本公告的解釋權歸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四、咨詢方法

  1、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資者可訪問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m.czlongchang.com)或撥打公司客戶服務電話(40088-50099)咨詢相關情況。

  2、代銷機構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煙臺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寶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中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證券有限公司、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世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廣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龍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證券有限公司、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等。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