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滬深300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6月25日正式生效。
根據《華安滬深300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的相關規定,本基金通過場外、場內兩種方式公開發售,基金發售結束后,場外認購的全部份額將確認為華安滬深300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之基礎份額(場內簡稱:華安300,基金代碼:160417);場內認購的全部份額將按1:1的比例確認為華安滬深300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之A類份額(場內簡稱:華安300A,基金代碼:150104)與華安滬深300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之B類份額(場內簡稱:華安300B,基金代碼:150105)。本基金合同生效后,華安300份額將接受場外與場內申購和贖回;華安300A份額和華安300B份額只上市交易,不接受申購和贖回。
為向投資者提供更優質的服務,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決定自2012年7月23日起,開通華安300份額的跨系統轉托管業務(即《華安滬深300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中的跨系統轉登記業務)、以及華安300份額與華安300A份額和華安300B份額之間的份額配對轉換業務。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跨系統轉托管業務
為保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登”)提出申請,自2012年7月23日起開通華安300份額跨系統轉托管業務,通過場內、場外認購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自2012年7月23日起可通過辦理跨系統轉托管業務實現華安300份額在兩個登記系統之間的轉托管。在場內華安300A份額和華安300B份額的持有人應將相應份額"合并轉換"為華安300份額后,方可將華安300份額轉托管至場外。通過場外認購取得華安300份額的持有人擬持有華安300A份額和華安300B份額的,需先將華安300份額通過跨系統轉托管轉至場內后,方可"分拆轉換"為華安300A份額和華安300B份額,從而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進行上市交易。華安300份額跨系統轉托管的具體業務需按照中登的相關規定辦理。
二、份額配對轉換業務
(一)份額配對轉換是指華安滬深300場內份額與華安滬深300A份額、華安滬深300B份額之間的配對轉換,包括以下兩種方式的配對轉換:
1.分拆
分拆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持有的每2份華安滬深300場內份額申請轉換成1份華安滬深300A份額與1份華安滬深300B份額的行為。
2.合并
合并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持有的每1份華安滬深300A份額與1份華安滬深300B份額申請轉換成2份華安滬深300場內份額的行為。
華安300份額的場外份額不進行份額配對轉換。在華安300份額的場外份額通過跨系統轉托管至場內后,可按照份額配對轉換規則進行操作。
?。ǘ┓蓊~配對轉換的業務辦理機構
投資者可以通過依據中登有關規定獲得業務辦理資格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辦理份額配對轉換業務,按照中登有關規定獲得業務辦理資格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名單可向本公司咨詢,截至2012年7月16日,具有配對轉換業務資格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為:國泰君安證券、中信建投證券、國信證券、招商證券、廣發證券、中信證券、銀河證券、海通證券、華泰聯合證券、申銀萬國證券、興業證券、長江證券、安信證券、西南證券、金通證券、湘財證券、民生證券、國元證券、渤海證券、華泰證券、山西證券、中信萬通證券、東興證券、東吳證券、信達證券、東方證券、方正證券、長城證券、光大證券、廣州證券、東北證券、南京證券、上海證券、新時代證券、國聯證券、浙商證券、平安證券、華安證券、國海證券、財富證券、東莞證券、中原證券、國都證券、東海證券、中銀國際證券、恒泰證券、國盛證券、華西證券、宏源證券、齊魯證券、世紀證券、第一創業證券、江南證券、華林證券、德邦證券、西部證券、廣發華福證券、華龍證券、中金公司、財通證券、華鑫證券、瑞銀證券、中國建銀投資證券、紅塔證券、西藏證券、日信證券、聯訊證券、江海證券、天源證券、銀泰證券、國金證券、中國民族證券、華寶證券、廈門證券、華融證券、天風證券、大通證券。
?。ㄈ┓蓊~配對轉換的業務辦理時間
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基金管理人公告暫停份額配對轉換業務時除外)。上述時間以外不予辦理。
若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更改或實際情況需要,基金管理人將對份額配對轉換業務的辦理時間進行相應調整并公告。
?。ㄋ模┓蓊~配對轉換業務辦理規則
1、投資者以中登深圳分公司A股賬戶或證券投資基金賬戶(以下簡稱“深市證券賬戶”)申報份額配對轉換業務中的“分拆”或“合并”指令,申報前需備足對價,即投資者提出“合并”申請時,其所申報的深市證券賬戶上須有足夠的、可交易的華安300A與華安300B基金份額;投資者提出“分拆”申請時,其所申報的深市證券賬戶上須有足夠的、可交易的華安300基金份額。
2、投資者通過業務辦理機構提出份額配對轉換申請的,統一以華安300的交易代碼“160417”作為申請指令的證券代碼,以份額為單位進行“合并”或“分拆”申報。
3、本基金最低分拆份額為100份,即份額持有人申請華安300場內份額分拆時,申請分拆數量不能低于100份。
本基金最低合并份額為100份,即份額持有人申請合并時,華安300A份額和華安300B份額都不能低于50份,合并后的華安300場內份額不低于100份。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合并”或“分拆”每筆申報的最低份額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生效前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公告。
4、辦理份額配對轉換業務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應對投資者每筆“分拆”或“合并”申請的可用份額數量進行檢查并對相應基金份額進行預凍結。
5、在交易時間內,份額配對轉換業務辦理機構通過深證通FDEP消息傳輸系統將份額配對轉換申報指令發送給中登的基金業務系統。正常情況下,中登深圳分公司在T日收市后對投資者T日交易時間內提交的份額配對轉換業務申請進行有效性確認,并進行份額變更處理,辦理轉出基金份額的扣除以及轉入基金份額的登記。自T+1日起(包括該日)投資者可查詢基金份額配對轉換的成交情況。
6、投資者T日提出的M份份額“分拆”申請被確認成功后,中登深圳分公司將在投資者所申報的深市證券賬戶上扣減M份華安300,同時增加M/2份華安300A與M/2份華安300B。正常情況下,自T+1日(含該日)起新增的華安300A與華安300B基金份額可進行交易。
7、投資者T日提出的N份份額“合并”申請被確認成功后,中登深圳分公司將在投資者所申報的深市證券賬戶上扣減N/2份華安300A和N/2份華安300B,同時增加N份華安300。正常情況下,自T+1日(含該日)起新增的華安300基金份額可進行贖回等交易。
8、華安300的場外份額如需申請進行“分拆” ,須跨系統轉托管為華安300的場內份額后方可進行。
9、投資者提出的份額配對轉換申請,在當日交易時間結束前可以撤銷,交易時間結束后不得撤銷。
10、投資者提交申請“合并”或“分拆”的基金份額在當日撤銷申請前不能再進行賣出或贖回等交易。
11、份額配對轉換應遵循屆時發布的相關業務規則。
運作期內場內份額配對轉換程序遵循深圳證券交易所、基金登記結算機構的最新業務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基金管理人可視情況對上述規定作出調整,基金管理人將按規定在至少一家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和基金管理人網站公告。
?。ㄎ澹┓蓊~配對轉換的業務辦理費用
投資者申請辦理份額配對轉換業務時,份額配對轉換業務辦理機構暫不收取業務辦理費用。
三、投資者可通過以下途徑咨詢有關詳情:
本公司網址:m.czlongchang.com
客戶服務電話: 40088-50099
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資料。敬請投資者留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